十軍團一兵被要求洗餐桶!譙下士「幹X娘我是狗嗎」 動手猛推慘了
陸軍十軍團一兵不滿遭下士以命令口吻要求洗餐桶,竟大暴走怒譙「幹X娘我是狗嗎」;圖非當事人。(示意圖/中時資料照)
陸軍第十軍團第五地區支援指揮部一兵阿凱(化名),在營區餐廳收拾時,不滿下士阿宏(化名)以命令口氣要他清洗餐桶,當場情緒失控,對着阿宏咆哮辱罵三字經,怒問「難道我是狗嗎?」隨即動手推人。法院審理後,考量雙方達成調解,依陸海空軍刑法對上官施強暴罪,判阿凱拘役50日,緩刑2年。
判決指出,阿凱在陸軍第十軍團第五地區支援指揮部運輸兵羣服役(官階一兵,現已退伍),而阿宏爲同連的現役士官(官階下士),其雖是阿凱的上官,但對阿凱無命令權。
今年2月19日中午11時許,阿凱在運輸兵羣餐廳內執行撤收勤務時,阿宏見狀,即以命令口吻要求阿凱清洗餐桶。沒想到,阿凱聽了理智斷線,對着阿宏破口大罵「幹X娘!你憑什麼這樣命令我做事,難道我是狗嗎?」等語,隨後在衆目睽睽下,用手猛力推阿宏。這起違反軍紀事件立刻被呈報,並由憲兵隊移送法辦。
審理時,阿凱對犯行坦承不諱,同時出具診斷證明,強調自己患有「雙相情感障礙症(躁鬱症)」,當時可能受病情影響,纔會一時衝動對上官不敬。法官認爲,阿凱身爲現役軍人,理應服膺軍隊階級領導,其行爲確實對軍事領導統御造成不良影響,實屬不該。
臺中地院審理,考量阿凱表現出高度悔意,積極與阿宏達成調解,當場給付賠償金取得諒解,加上素行良好、無前科,且已於今年5月退伍,評估其再犯風險降低,依陸海空軍刑法第49條第3項前段之對上官施強暴罪,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宣告緩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