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了北約 歐洲能保護格陵蘭嗎?還有1招但難度超高
歐洲多國聲援丹麥保護自治領地格陵蘭不受美國總統川普染指,若要動用武力防禦,軍隊來源成爲一大問題。圖爲2025年5月歐洲軍士兵在法國史特拉斯堡的二戰80週年紀念活動向歐盟旗幟敬禮。(資料照/美聯社)
美國總統川普執意拿下丹麥自治領地格陵蘭,與華府爲盟友的歐洲國家極爲緊張。美國若對格陵蘭出兵恐觸發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第5條「共同防禦條款」,演變成盟友內鬨的詭異局面,華府主導多年的大西洋兩岸軍事聯盟恐因此粉碎。若川普與北約盟國撕破臉出兵格陵蘭,歐洲國家還有1招可用,但勢必面臨法律、政治、軍事三大障礙,難度很高。
丹麥外相拉斯穆森(Lars Lokke Rasmussen)、格陵蘭外長莫茨費爾特(Vivian Motzfeldt)14日親赴白宮面見美國副總統範斯、國務卿盧比歐討論格陵蘭問題,並未獲得具體結果,川普意志不變。川普16日再放狠話,他考慮向反對美國收購格陵蘭的國家加徵25%關稅。丹麥14日已宣佈會在格陵蘭與周邊增加軍事存在。英國、法國、德國、挪威、瑞典、荷蘭均宣佈派遣少數軍事人員加入丹麥主導的格陵蘭軍演,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北約第5條規定,成員國遇武裝攻擊時,視同整個聯盟遇襲,其他成員國應採取必要行動伸援,包括動用武力。政治網媒Politico歐洲版15日報導,川普若當真動武佔領格陵蘭,丹麥除了向北約盟國討救兵,還有另一個選擇,那就是《歐盟條約》第42.7條款,有些分析家認爲,比起更爲人所知的北約第5條,歐盟第42.7條更爲有利,但限制與未知因素也更多。
歐盟第42.7條規定,若歐洲聯盟成員國領土遭遇軍事侵略,其他成員國應根據《聯合國憲章》第51條規定盡力伸援。這項條款載入2009年歐盟條約的修正版《里斯本條約》,向歐盟國家提供類似北約的保護。這項條款也爲中立國家提供特定選項與退出的空間。
許多分析師認爲,歐盟這項條款更具約束力,因爲條款規定成員國「有義務提供一切援助與協助」。北約第5條附帶「視情況而定」的措辭,爲盟國保留較大空間。布魯塞爾自由大學(Free University Brussels)副教授馬特列爾(Alexander Mattelaer)認爲,歐盟版「外交措辭更強硬,但兵力儲備少於北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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