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潭風景特定區「禁放煙火」明年上路 違者最高罰100萬

▲日月潭。(圖/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提供)

記者周湘芸/臺北報導

日月潭爲國內外旅客喜愛景點之一,交通部觀光署表示,近年有民衆或團體燃放爆竹煙火等失序行爲,預告訂定「日月潭國家風景特定區禁止燃放爆竹煙火事項草案」,違者可處5000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最快明年3月中公告。

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指出,鑑於近年日月潭國家風景特定區範圍內場域,有民衆、當地住民或團體燃放爆竹煙火等失序行爲,另有民衆反映某些宮廟神明遶境祈福活動,在碼頭觀景平臺及步道上燃放鞭炮,造成噪音及空氣污染。爲防範該行爲造成破壞生態及危害公共安全,經過評估決定予以公告禁止。

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表示,此次草案明定日月潭國家風景區內轄管的公有碼頭、觀景平臺、自行車道及步道,禁止從事燃放爆竹煙火行爲,違者可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4條第2項規定,處5000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此次草案規範範圍包括水社營運碼頭、玄光營運碼頭、伊達邵營運碼頭、南邊湖預備碼頭、朝霧碼頭、向山眺望平臺、九龍口景觀平臺、年梯觀景臺、松柏嶺觀景臺、土亭仔觀景臺及玄光碼頭觀景臺、水社向山自行車道、涵碧半島自行車道、水社-朝霧-文物廟自行車道、大竹湖步道、水蛙頭-伊達邵自行車道、南邊湖步道、向山-月潭自行車道等設施。

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長柯建興表示,該草案預計公告至2月14日,如預告期內無其他民衆反映意見,將立即陳署籤公告實施,因適逢春節連假,最快預計3月中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