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汙染案…勞團:原址設公園 牢記「經濟奇蹟代價」

RCA舊址全景。自救會與工傷協會建議將污染現址規畫爲公園,學者也表示認同。 記者季相儒/攝影

「RCA桃園總廠污染事件從發現到整治歷經卅年,如果能完成整治,對臺灣而言是非常重要的里程碑。」中原大學環工系教授趙煥平認爲,解除列管後還需要長時間持續監測,「這絕對有必要」。

趙煥平說,這個案子因許多員工罹癌,從頭到尾換了很多整治工法,整治時間不斷延長,各方面都受國際關注,若整治成功並解除列管,整治方法及過程可當成未來防治與污染整治的經驗。

「我看過地下水井監測點分佈圖,還算相當密集,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尚有未被發現的污染點,因此需要長時間定期監測。」趙煥平表示,整治單位針對土壤逐次採樣、地下水分豐水及枯水期兩階段驗證,都依法規及監測會議委員意見辦理,過程沒什麼問題,也終於到了接近解除列管階段,「雖非絕對,也非完全不可能」,希望未來要長時間監測是否有異常或未發現的污染。

趙煥平說,土壤、地下水本身沒有污染,污染一定是人爲造成的,有些是不小心,例如儲存槽出現裂縫外泄,如果是故意把有污染的廢液注入地層,那就非常惡劣。他提醒政府,除了宣導環保教育,也要針對具污染的產業做好監測工作,還要訂定完備法規,「要說RCA污染案催生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立法也不爲過」,完備的法規才能做好管制,降低污染機率。

「我曾走訪受污染的RCA廠區、廠房,對現場有一定了解,若多年來的整治已符合法規,我認同讓這片精華土地活化,作適當運用,不要再荒廢下去。」雲林科技大學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特聘教授張艮輝認爲,RCA污染事件不應再發生,除了業者要遵循環境法令,也要做好現場考覈與稽查。

張艮輝認同自救會與工傷協會建議將污染現址規畫爲公園的訴求,他說,環境污染帶給土地與人類傷害,若能提醒後代記取教訓,替這片土地留下紀念標誌,「我支持,這是應該要做的」。

「整治單位說,溶解的東西已經處理完了,但非溶解的部分,在某一個時空裡又開始溶解該怎麼辦?」工傷協會專員賀光卍說,如果解除列管、封起監測井、土地完全開發,一旦又出現污染,想補救都沒辦法,因此他們才認爲應該在原址設置公園,爲歷史留下「臺灣經濟起飛奇蹟的代價」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