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空姐又偷吃空姐! 副機師告華航慘吞敗

▲華航。(示意圖/記者蔡玟君攝)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中華航空A330機隊蘇姓副機師爆婚外情並引收到多起恐嚇訊息,華航以影響公司聲譽與飛安爲由,將他調任籤派中心航務員。蘇男提起回覆原職訴訟並追討薪資差額,但歷經審理,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華航調職有其必要性,駁回上訴。

娶空姐隔年偷吃空姐

蘇男2012年與空服員妻子結婚,隔年被發現與黃姓空姐在印尼雅加達發生婚外情,雙方曾籤切結書承諾不再往來,但仍藕斷絲連。民事部分,高院判黃女賠償180萬元,蘇男賠償200萬元,夫妻最終離婚。

華航指出,2016年至2018年間多次收到與蘇男相關的威脅簡訊,包括提及放置炸彈、鎖定班表等內容,並有客艙組員收到警告訊息,認爲其私生活糾紛已衍生飛安疑慮。華航2018年對蘇記過與申誡,2019年評定考績丙等,再記過2次並調任航務員,蘇男同年10月退職。

飛安要緊 蘇男想復職處處碰壁

蘇男主張婚姻糾紛與工作無關,處分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且應可轉調子公司臺灣虎航任副機師。

桃園地院認爲,基於企業經營自主與飛安考量,調職未違反勞基法,且華航與虎航爲不同法人,未轉調並無違法,判蘇敗訴。

高院前審曾認定處分有重複評價疑慮,一度判華航須給付125萬7655元薪資差額。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後,更一審指出,飛安要求滴水不漏,副機師若因私人糾紛引發報復風險,恐危及乘客安全,華航調整職務具正當性。法院認爲航務員與副機師職責不同,薪資差異屬職務變動自然結果,不構成不利變更勞動條件,最終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