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三中案」對馬英九不公 趙少康:我祖宗八代都被查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涉犯「三中案」,一審獲判無罪,上訴二審高院審理,今(31日)再判馬無罪,曾在「三中案」應訊的中國廣播公司前董事長趙少康,今另案出庭受訪表示「三中案」就是「莫須有罪名」、馬英九是因爲政治理由被故意入罪,趙認爲這種作法對馬不公平、「這會有報應的」。
▲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評論「三中案」對前總統馬英九是莫須有、欲加之罪。(圖/記者黃哲民攝)
趙少康今下午爲自己在726大罷免投票時所涉亮票案,首度到臺北地院出庭,認罪求輕判與緩刑,剛好今天上午,「三中案」二審經高院駁回檢方上訴、仍判馬英九無罪,趙開完庭受訪講完自己的案子,一併評論「三中案」。
他說因「三中案」被當時的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傳訊好幾次,特偵組偵結(指查無不法事證簽結)以後,地檢署又來了,又在吵,他前前後後,去了七八次也不止,等於是祖宗八代、銀行帳戶、收入來源都查得一清二楚。
▲前總統馬英九於「三中案」二審仍獲高院判決無罪。(圖/記者林敬旻攝)
趙少康認爲這就是明明沒有,莫須有的罪名,他常常覺得不應該因爲政治的立場,因爲政治的理由,要故意入人於罪,「這是非常不好的,這是會有報應的!」他認爲不可以這樣子。
他指出,馬英九一毛錢沒放進自己口袋,三中交易過程,馬講得清清楚楚,在這種情況之下,還一而再、再而三地起訴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說他有罪,「這不是欲加之罪是什麼呢?」
趙少康表示,當時因爲《廣電法》規定,時任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必須在限期之內處理掉媒體,「他沒有辦法嘛!他非要處理不可呀!」他今天要處理了,不處理你罵他,處理了你也罵他,趙覺得這個對馬英九實在是很不公平,對相關牽涉的人也很不公平的。
趙少康說「三中案」拖這麼久,雖然一審沒罪,二審沒罪,但是審理過程中身心的折磨和出庭的折磨,對一個人來講是造成很大的傷害。趙強調:「我真的希望,以後不要因爲政治的理由故意入人於罪,這是非常非常非常不好!」
「三中案」源於馬英九在2005年擔任國民黨主席時,將當時國民黨名下的中央電影公司、中國電視公司與中廣股權全數出售,被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游錫堃等人告發賤賣黨產,北檢2017年重啓偵辦,隔年起訴馬英九等人連同2005年華夏公司股權交易案,涉犯特別背信等罪嫌。
一審北院判決馬英九與中央投資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前立委蔡正元妻子洪菱霙與岳父洪信行均無罪,僅蔡正元被依業務侵佔罪判刑3年6月,二審高院今駁回上訴,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