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孩」指使領錢 車手零報酬還被判關1年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男子小剛(化名)去年4月間加入由暱稱「屁孩」等人所組成的詐騙集團,並與少年A輪流擔任車手,成功幫助詐團騙得10萬元。臺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成年人與少年共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小剛有期徒刑1年。

▲小剛加入詐團擔任車手及收水手,結果一毛錢都沒有拿到,還要坐牢1年。(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小剛與少年A自2025年4月起加入某詐團,2人輪流擔任提款車手及收水手,並與詐團約定報酬爲提款金額的2%;接着,該詐團成員在同年同月間假冒網路買家,透過話術誘導受害者匯款,再由暱稱「屁孩」的成員指示小剛、少年A去提領款項。

小剛與少年A前前後後一共提領5次,共計得手10萬元,少年A負責提款,小剛則負責收款,再將錢帶到附近市場的廁所,轉交給另一名詐團成員。後來事情露餡,小剛很快就被警方循線逮捕。

面對上述犯行,小剛在偵查及審理過程中均坦白承認,但強調自己沒有領到任何報酬。

臺北地院法官認爲,本案確實尚無證據可以證明小剛曾獲得報酬,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態度尚可,過去沒有相關前科,但至今仍未與受害者達成調解或實際賠償損失,最終依成年人與少年共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