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助理傳清涼照...大學教授辦公室藏壯陽藥 妻子求償卻敗訴
國立科大專案女助理傳清涼照給大學教授,教授辦公室藏壯陽藥和大量保險套,教授教授妻蒐證提告侵害偶權,求償300萬元精神撫慰金。新北地院法官認教授妻所提相關佐據,並無直接實證2人確有發生性行爲,日前判決教授妻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1所國立科技大學教授遭教授妻指控自2021年起,外遇該校專案助理女助理長達3年,因教授妻在教授手機裡,發現女助理傳送多張裸露腹部、身穿清涼服裝及躺在牀上私密照片,隔日前往科大辦公室找教授質問,並在辦公室抽屜發現大量保險套及壯陽藥物,持3人對話錄音檔,怒提告女助理侵害配偶權,求償300萬元精神撫慰金。
女助理出庭答辯,坦言雙方因部分研究專案有合作關係而認識,欽佩教授豐富的專業知識而生仰慕之意,多次請教專業上的問題並製作謝卡感謝其指導,強調2人無男女之間曖昧情愫,更無不正當交往性行爲,還說,教授早在2021年間即借調至他處工作,又於2022年間轉任1間公司擔任技術長,雙方於職場上早已無交集。
法官查看女助理送給教授卡片內容,除有對男方的祝福、感謝等文字,未有隻字片語屬於男女朋友間的曖昧詞句,是朋友、師生間常見的書信用詞。監視器畫面部份,因範圍僅拍攝到辦公室外部走廊,未能看見室內情形,就算抽屜內有保險套、壯陽藥,也僅能證明持有相關物品,無法證明2人有過性行爲。
另從教授妻提供的錄音檔中,雖可聽見教授提及交往和有性行爲字眼,但因對話始終未提及女助理姓名,無法確認對話所指對象爲何人。法官認定,教授妻提供的種種證據均不足以證明2人確有交往及發生性行爲,進而侵害其配偶權情事,提告求償300萬元精神慰撫金亦無理由,日前一審判教授妻敗訴,仍可上訴。
國立科大專案女助理傳清涼照給大學教授,教授辦公室藏壯陽藥和大量保險套,教授教授妻蒐證提告侵害偶權,求償300萬元精神撫慰金敗訴。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