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師撞車昏迷竟被驗出酒駕 法官認傷重「僞陽性」撤銷罰單

▲陳姓安親班騎機車下班撞上違停貨車重傷,抽血酒測超標,但法官認定傷勢引起酒測「僞陽性」,警員也作證未聞到酒味,判決撤銷處分。(圖/記者楊永盛翻攝,下同)

記者楊永盛/苗栗報導

苗栗縣1名陳姓安親班女老師騎機車下班撞上違停小貨車,造成她昏倒送醫,警方抽血檢驗酒精濃度超標,對她開罰單、吊扣駕照;陳女喊冤稱,剛下班騎400公尺發生車禍,上班時間不會、平日也不喝酒,爲爭清白提出行政訴訟。法院調查,不排除檢驗因老師傷重嚴重造成的酒測「僞陽性」,警員也作證現場並未聞到酒味,判決撤銷處分。

法官調查,陳姓安親班女老師(30歲)前年7月2日傍晚6時許,騎機車行駛苗栗縣頭份市文英街275巷一處民宅前,撞上廖姓男子違停、佔用約半個車道的小貨車尾,造成陳女下頷骨骨折、下巴撕裂傷、下脣穿透撕裂傷、門牙多處挫傷及脫落、左大腿、左臂與足踝挫擦傷,因傷勢嚴重送醫一度昏迷。

警方報請檢察官核可後,請醫院強制抽血送檢測酒精濃度,檢驗其血液中酒精濃度達36.8mg/dL,換算吐氣酒精濃度爲0.18mg/L,超過酒駕罰則標準,警方開單告發。女老師被裁罰1萬5000元、吊扣駕照1年、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陳女傷愈才得知竟收到罰單、扣照等處分,自認絕對不可能酒駕,傻眼之餘提起行政訴訟。她主張,事故發生地點距離安親班約400公尺,她剛下班騎車返家途中,平時不會喝酒、上班時間更不可能喝酒,主張案發後2小時的抽血檢驗與事實有出入。

法官調查,警方舉發的證據,來自醫院以「酵素分析法」檢測,但依據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的鑑定意見,酵素分析法容易受到乳酸及乳酸脫氫酶(LDH)等因素干擾,可能產生僞陽性結果,因此若檢測呈陽性,應該再用較精確的「頂空氣相層析法」確認。

另外,本案中醫院並未同時檢測女老師體內的乳酸(Lactate)或乳酸脫氫酶濃度,但依醫學檢驗研究,研判女老師嚴重外傷,身體細胞收到傷害訊號,有可能會釋放乳酸脫氫酶,致使體內該等酵素值急劇升高,進而影響酵素分析法的檢測結果,致影響「酵素分析法」判斷造成僞陽性結果。

因此,法官認爲,女老師的酒精檢驗結果可能受到傷勢所引發的生理變化影響,產生僞陽性,難以做爲確定飲酒的證據,而且處理車禍員警也作證,當時近距離沒有聞到女老師身上有酒味,事故現場也未查獲與酒類相關物品,法官准許女老師請求,撤銷酒駕罰單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