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師遭逼性交!淫保全趁暴雨設局「2度硬上」喊:老天都在幫我
一名女教師遭男保全騙回家性侵。(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市一名保全阿榮(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女教師阿玲(化名),並利用暴雨身體遭淋溼、須換衣服,將對方誘騙回家,並2度強制性交,過程中還惡喊「剛好下大雨,妳很好約,天時、地利、人和,老天都在幫我」。法官指出,阿榮持續否認犯行,且過去有強制性交前科,一審判刑4年10月。阿榮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改判4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2年11月24日晚間,阿榮透過交友軟體「goodnight」認識女教師阿玲,兩人相約隔天晚上在北市見面,並前往百貨公司吃飯。期間,阿榮遭大雨淋溼身體,遂邀阿玲一起返回租屋處,答應換好衣服就會開車送對方回家。沒想到,阿榮竟要求阿玲必須發生性行爲才能回家,他因此硬上得逞。同年月26日凌晨,阿玲不斷哀求要回家,表明無意願再發生性行爲,阿榮竟又以激戰作爲交換條件,違反對方意願,再度硬上。
阿榮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後來還有用通訊軟體LINE密切聯繫。阿玲則證稱,男方一直嘗試碰觸,她不斷拒絕、推開,質問到底要回家沒,對方卻要求做點什麼才能走,還說「回他家之前,他表現都很正常都是演出來的,剛好下大雨,我又很好約,天時、地利、人和,老天都在幫他,沒有做什麼就太可惜了」,她強力反抗,男方就變臉、兇狠地看着她,她基於害怕又想保護人身安全,於是才讓對方得逞。
至於事發後雙方仍持續傳訊,阿玲解釋是因爲在想是否要通報,深怕若用強硬態度指控阿榮性侵會遭封鎖、使線索斷掉,纔會一直和他保持聯絡。
法官綜觀歷次證述,阿玲就雙方如何認識、爲何隨同阿榮返回租屋處、阿榮如何違反其意願強制性交行爲的始末、過程中傳送定位給友人、無法趁機逃離、任阿榮租車載送返家及事發後仍未斷聯等基本情節,始終證述一致,經鉅細靡遺交互詰問也未見有顯著前後矛盾,認倘非親身經歷,殊難想像可憑空杜撰。
此外,雙方的LINE對話可見,阿玲在案發前一天傳訊「如果今天有見面…我應該吃個東西就回家了喔」,後又於案發後傳「說真的,我也不想做那件事」、「但那天我不做的話…我就沒辦法回家…我真的蠻害怕的」、「我拒絕了,但沒有用」、「在不怎麼認識你的前提下,爲了保護我自己,我只能照做」、「我拒絕你,你眼神很可怕」等語,其內容與阿玲在偵查、審理時所述相符,且未見阿榮有傳送否認辯解之詞。
士林地院審理,阿榮一再否認犯罪,雖表示有意願試行調解,但均強調是「未認罪的前提下」,雙方迄今未達成和解;參酌阿榮2020年間曾因強制性交案遭判有罪、緩刑5年確定,現仍於緩刑期間,考量阿玲希望從重量刑,及公訴檢察官所稱「被告犯行造成被害人心理嚴重受創,且迄今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等情狀予以從重量刑」等語,依強制性交罪,共2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10月。
阿榮不服提出上訴,雖呈交手寫悔過書,但內容卻避重就輕,且也未和阿玲和解。最終,二審法官改依1個強制性交罪,改判有期徒刑4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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