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權倒退嚕!阿富汗變態新法曝光 丈夫「合法毆妻」無罪
▲阿富汗女性曾於2021年9月走上首都喀布爾街頭,呼籲塔利班還給女性應有權利。(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羅翊宬/綜合報導
阿富汗最新頒佈的刑法公告震驚國際,不僅賦予丈夫「合法毆打」妻子的權利,若在家暴中打傷妻子,最高僅判15天。而且,一旦女性未經丈夫同意回父家,則可能面臨3個月牢獄。與之相比,虐待動物、安排動物打鬥甚至可被判刑5個月。聯合國呼籲阿富汗當局撤銷此惡法,批評其違反性別平等及人權。
根據《美聯社》,阿富汗最高領袖阿洪扎達(Hibatullah Akhundzada)今年1月簽署的《第12號法令》,這份60頁、119條的新刑法,將性別與社會地位不平等正式寫入法律。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圖克(Volker Turk)在日內瓦人權理事會表示,該法令「多項罪刑違反阿富汗國際法律義務」,包括合法化家庭內對婦女與兒童的體罰,並將批評現實領導與政策視爲刑事罪。
法令規定,若丈夫施暴造成妻子明顯傷痕,僅判15天監禁,且需妻子向法官舉證;但女性若私自回孃家或親友家停留,則判3個月,親屬若未將她送回丈夫家,也同樣受罰。聯合國婦女署駐阿富汗特使費格森(Susan Ferguson)直言,該法「正式消除男女法律平等」,將丈夫置於妻子之上,限制女性尋求保護與司法救濟的能力。
令人震驚的是,法令對虐待動物的懲罰竟比家暴更嚴厲:安排動物或鳥類互鬥者可判5個月監禁。過去阿富汗流行鬥雞、鬥鷓鴣等娛樂,但自塔利班於2021年掌權後已禁止。
此外,新刑法還依社會階層對相同罪行施加不同刑罰。法令規定,學者與高官僅受法官警告;部落首領與商人警告加法院傳票;「一般民衆」入監;「下層階級」則可體罰,包括最多39鞭。惟謀殺罪與侮辱穆罕默德先知仍爲死刑,可因悔過而改判六年監禁(僅侮辱先知適用)。
阿富汗當局過去也曾頒佈多項禁令,包括禁止女孩升學超過小學、限制女性就業及規範衣着行爲等。但此次公告是政府首次完整頒佈刑法,引發國際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