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搭車上摩鐵 兒子誤以為遭詐騙報警 意外揭露母親外遇場景
王姓男子的父母結婚近50年,今年3月間跟在母親後面,看到母親上了輛轎車前往摩鐵,原以爲母親遭詐騙而報警,意外揭露母親外遇場景,王父對妻外遇對象吳姓男子提告外,也與妻子離婚,吳男辯2人爲找安靜處所聊天才上摩鐵,法官認已逾越一般社會交往的正常往來,判賠40萬元。
王父主張,與妻子於1977、1978年左右結婚,婚後育有一子。未料,吳男仍自2021年起與妻子長期交往,並有大量曖昧、露骨對話內容,更分別於今年1月、3月一同前往摩鐵,侵害其配偶權且情節重大,因而提告請求吳男賠償精神慰撫金51萬元。
吳男表示,2人於1月間未前往該摩鐵,3月間雖與王妻一同前往摩鐵,但2人是爲尋求安靜處所聊天而前往,並無任何不當及越矩行爲。
他也質疑對方提出LINE對話紀錄及行車紀錄器影像的真實性,且未經其同意而取證,已構成妨害秘密及違法取證,應無證據能力。
王男到庭作證,指去年12月、今年3月跟在母親後面外出,看到母親上了轎車去該間摩鐵,原以爲是詐騙,所以3月那次有報警,警察進去查看,出來跟他說母親與吳男有不正當的行爲,「我才知道我母親外遇」他說。
法官認爲,王男實無爲迴護父親而爲母親外遇不實陳述,致父母婚姻破裂必要,且他與吳男前無怨仇,並無冒着僞證罪處罰危險,虛構故事來設陷吳男,認其證述應屬可信。且經公路監理車籍資料查證,該車車主爲吳男。
法官也指出,吳男與有夫之婦於晚間共同前往具高度私密性摩鐵,依社會通念,已非屬一般朋友社交活動範疇。
而且王男也證述,母親後來向他和父親坦承一切,有給他們看2人的LINE對話紀錄,父親提出的LINE對話紀錄就是當時截圖下來。他並提出其手機,顯示2人LINE對話紀錄,經當庭審視該手機對話紀錄中,吳男使用LINE用戶名稱及頭像,與王父所提2人LINE對話紀錄相符。
臺南地院認爲,吳男與有夫之婦於晚間共同前往具高度私密性摩鐵,依社會通念,已非屬一般朋友社交活動範疇,判賠40萬元,可上訴。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