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鐵狂歡!淫男抱女友另1手「侵犯女友人2次」 下場慘了
▲桃園男和朋友去摩鐵唱歌喝酒,竟趁大家泥醉,在牀上抱着女友性侵女友人。(示意圖/取自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桃園報導
桃園羅姓男子帶女友和女友人小美(化名)、小美的男友上摩鐵喝酒歡唱,等到大家都泥醉躺在同一張大牀上休息,羅男一手抱着女友,另一手竟越過女友,對小美揉胸、指侵,小美被羅男的動作驚醒卻無力抵抗,事後憤而報警。全案經桃院地院審理,法官判定羅男犯乘機性交罪,處3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羅男於2024年9月27日晚間11時許,帶着女友和女友人小美、小美的男友、兒子一同在摩鐵唱歌喝酒。不久後小美不勝酒力,躺在牀上睡去,羅男和女友、小美的男友也陸續躺在同一張牀上休息。
羅男見大家都已酒醉沉睡,一手抱着女友,另一隻手竟越過女友對小美上下其手,指侵她後又一路摸到胸部。小美被羅男驚醒,喊着同牀的男友求救,然而男友也泥醉,只翻了個身。羅男雖一度縮手,但在確認小美的男友並沒有醒來,再次伸手對小美指侵得逞。小美清醒後不甘受辱,報警處理。
全案審裡時,羅男否認犯行。羅男的律師辯稱,在場無人目擊小美被性侵,證據只有小美單一控述,且依小美所說,當時她應背對着羅男,卻能回憶羅男和女友的睡姿,和常情不符;另外小美158公分,羅男在左手被女友壓住的狀態,不可能伸手一路從小美的裙襬、下體摸到胸部。
不過羅男的女友證稱,聚會後隔天小美有打電話告知她這件事,小美說她已封鎖羅男,因爲看到羅男她就無法承受心理壓力,甚至開始覺得自己很噁心、想跟當時的男友分手,忍了幾天小美說她還是無法承受,決定去報警,案發後幾天小美一直哭等情。
法官審理,認爲小美在酒醉狀態遭侵犯驚醒,基於恐懼的情緒,對於案發的相關細節本來就無法完全記憶。而小美個子嬌小,羅男女友也身材纖細,羅男左手環抱女友,右手越過女友對背對他的小美侵犯,並非不可能的事情。
法官指出,小美在案發後出現驚嚇、憤怒、悲傷等異常情緒反應,和一般人遭受事件衝擊有強烈情緒轉折的情形相符。另外,羅男在警詢和偵訊時也供稱,小美的父親因認爲他性侵小美對他求償,他有答應,而若羅男沒犯案,就不會答應賠償,可見羅男犯行屬實,依他犯乘機性交罪,處3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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