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判決川普對等關稅違法 接下來會如何發展?

美國總統川普(歐新社)

美國最高法院20日裁決川普引用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實施的關稅違法,接下來將如何發展?

1. 最法院如何判決?

最高法院以6比3的票數,判決IEEPA並未授權總統設置關稅。首席大法官羅伯茲在判決書中指出,「總統專斷地以逾越(法律)的權力,片面設置數目(稅率)、期間及範圍皆無限制的關稅」,並表示川普「必須有國會明確的授權才能實施」。

2. 接下來將如何?

最高法院聚焦於總統是否有權依據緊急權力來設置關稅,把其他問題交給上訴法院,將由上訴法院處理各宗挑戰川普關稅措施的案件。案件最初是由一羣企業及12個州所指控,挑戰川普的對等關稅,以及對中國、加拿大與墨西哥以芬太尼爲由所實施的關稅。

聯邦巡迴上訴法庭去年已判決川普的關稅,逾越IEEPA的授權;但巡回法庭駁回美國國際貿易法庭(CIT)封殺「普及式」關稅的裁決,也要求CIT重新評估,及如何採取救濟措施。

現在此案可能交由CIT,但時間尚未確定。第一次將由三位法官組成的小組審理,其中兩位是由共和黨總統(包括川普)任命,另一位是由歐巴馬總統任命。

下級法院在處理時若有難解的法律問題或出現爭議,可以向最高法院上訴,並取得最高法院的支持。

3. 川普還有那些工具來設置關稅?

最高法院的判決迫使川普政府訴諸其他的法律來設置關稅,但沒有任何一項其他法律比IEEPA更快且更簡單,如此一來關稅可能暫時停徵。其他與關稅有關的法律在設置關稅之前,大都需要一段審查與研究期。

川普20日已簽署行政命令,在已經徵收的關稅之外,並依據1974年「貿易法」122條加徵10%的全球性關稅;川普並表示將啓動新的貿易調查,可能產生一系列的新增關稅。122條也授權總統立刻設置15%的關稅,爲期150天,無須經過耗時的調查程序;若要再延長效期,須經由國會通過。

除了122條之外,還有1930年「關稅法」第338條可用,授權總統針對一些對美國商務有差別待遇的國家,實施最高達50%的關稅。

但貿易分析家警告,即使川普引用其他法律設置新關稅,包括122條,實施時機與範圍都不如川普引用IEEPA法所實施的關稅

4. 之前已經依據IEEPA所徵收的關稅將如何處理?

仍不清楚。最高法院並未判政府是否必須將已徵的關稅退還;專家估計過去一年徵收的總額至少達到1,600億美元。

對這項判決投下「異議」票的大法官卡瓦諾指出,美國「可能必須將依據IEEPA所徵收的數以十億計關稅退還給進口商,即便進口商已將關稅成本轉嫁給消費者或其他人。退款程序可能是一團亂」。

國際商會表示,儘管一些企業可能歡迎退稅,但可能是一道複雜的程序。

專家認爲退款問題可能將由國際貿易法庭處理,因爲經驗豐富;而且在下級法院決定退款程序之前,此事將「陷入僵局」,因此將會有一段不確定期;關鍵在於川普政府可能採取替代性關稅措施,以及新關稅是否設定追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