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對等關稅再現變數》川普備案 五工具可再課關稅
川普政府手上共有五大法律工具可課徵關稅,且第一時間啓動122條款。圖/美聯社
美方援引課徵關稅法案可使用工具
美國總統川普對全球課徵對等關稅被裁定無效,後續影響頗受關注。府院人士表示,川普政府手上共有五大法律工具可課徵關稅,且第一時間啓動122條款,並宣佈啓動301條款調查,觀察各國因應關稅變局均相當謹慎,府院會密切注意美方後續的備案,動態因應,並洽美方瞭解如何調整協議文本內容,再決定呈送國會審議。
知情人士指出,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只是就「IEEPA」這項法源判決失效不能使用,美方仍有其他法源或可用來課徵關稅工具,用「關稅」作爲武器態勢不會改變。這些主要法律工具,包括解決國際收支平衡《1974貿易法》122條款,可對貿易赤字國課徵最高15%關稅,期間最多150天,必要時可再延長。川普已於第一時間引用,宣佈對全球基礎關稅加徵10%額外關稅;另外,川普動用同一法律的301條款,宣佈要對各國啓動調查。
此外,還有《1962年貿易擴張法》232條款,基於威脅國家安全進口商品徵收關稅;美《貿易法》201條款全球防衛措施,爲保護國內特定產業可向全球相關產品加徵關稅(最高可達50%)或設定配額,爲期四年;1930年「斯姆特-霍利關稅法」338條款,也可對歧視美國企業的國家進口商品,徵收高達50%關稅,無期限上限,此條款從未使用過。
府院人士說,川普政府近幾個月來,因應最高法院裁決的沙盤推演,一再表示「有備案」。我方將密切關注,就相關備案研判對策,不宜貿然下定論,英國、歐盟也都相當審慎,都要了解川普政府下一步行動再提對策。
亞鄰國家方面,韓國內閣已緊急召開會議,宣佈針對韓美關稅協定所保障整體出口條件,「基本保持不變」;日本也宣稱對美國第一輪投資不受影響。府院官員說,這是日韓一種表態,不希望美方誤解對美貿易協議或承諾有任何改變。
知情人士還說,臺美ART協定文本中,載明涵蓋15%且MFN不疊加等輸美產品適用對等關稅條文,且有引用法源,未來會洽美方商議如何調整,且不只臺灣,此刻未有任何國家敢「立即要翻盤。」。
至於臺美雙方簽署ART協定要如何降稅及開放市場,換取輸美出口條件等,知情人士表示原則上依然有效。我方對等關稅和232半導體項目並談,談判結果爭取條件並不差,對臺灣影響最大也是232高科技項目,臺美貿易協議內容沒有重談或大動作改變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