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證監會前副主席王建軍被起訴 受賄「數額特別巨大」
▲陸證監會前副主席王建軍。(圖/翻攝微博)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前黨委委員、副主席王建軍因涉嫌受賄,被山東省濰坊市人民檢察院起訴。
據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所公佈,王建軍利用擔任證監會雲南監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證監會辦公廳副主任、市場監管部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王建軍去年已被「雙開」,中紀委當時表示,經查,王建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爲親屬謀取利益;「靠監管吃監管」,將公權力異化爲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公司上市、融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王建軍生於1968年,長期任職證券監管系統,1997年進入中國證監會,歷任雲南監管局副局長、證監會辦公廳副主任、市場監管部主任等職,並曾任深圳證券交易所總經理、理事長。2021年10月升任中國證監會副主席,直到2025年4月30日被官宣落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