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遵循卓院長態度
行政院長卓榮泰下令各部會一律不提供資料給民衆黨立委李貞秀,也暗示不會接受李的質詢。李貞秀新會期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未來質詢會不會變成獨角戲?內政部政務次長馬士元表示,目前在立委資格認定上還沒辦法確認,當然無法依照立委職權行使方式來做因應。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也說,院長既已表明態度,各部會都會一體遵循。
至於若到時李貞秀要求官員上臺接受質詢,馬士元表示,目前內政委員會還沒召開、還沒選舉,可能要看屆時內政委員會的狀況;若被要求一定要上臺備詢,是否可能會坐在臺下回答;馬士元說,可能要看現場主席怎麼指示,還是會尊重國會與委員會主席的裁示,「如果委員會主席有需要我們做迴應的話,我們會跟主席說明」。
至於民衆黨立院黨團或其他民衆黨立委代爲索取資料的話,馬士元說,合乎規定的立委本人或黨團來索資的話,會提供資料。
卓榮泰昨天下令各部會,在確認李貞秀的立委資格前,一律不提供任何資料,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並說,卓院長稱呼對方「李女士」,未來會不會接受李貞秀的質詢「答案已經很清楚了」。
對於卓榮泰的指令以及未來立院內政委員會,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昨天在例行記者會進一步表示,政府各個部門都是一體的,沒有哪個部會可以自己決定要怎麼做,院長既然已經表明態度,各部會都會一體遵循。
樑文傑指出,內政部並不是立法院的主管機關,解職只能由立法院自己來,陸委會也沒權力去解職,行政院也沒有,因爲行政院與立法院是平行的。他強調,「解職的權力在立法院,責任也是在立法院」。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對此大罵,「這是演哪出」,難道民進黨籍召委輪值時就要「配合演出」?行政院歧視族羣到這種程度,真的是非常壞的示範。
李貞秀日前出具除籍證明,佐證大陸戶籍註銷時間在一九九三年四月廿六日,但陸委會認爲,李貞秀提出的文件內容與格式「有點怪異」,與其他陸配的不同,因此僅採認除籍證明書繳回移民署的二○二五年三月,作爲她註銷大陸戶籍的時間,這使李貞秀在二○二三年底登記成爲民衆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時「具備雙重戶籍」,不符兩岸條例規定。此外,陸委會也回絕協助李貞秀辦理註銷大陸「國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