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人大代表:生態環境法為兩岸生態合作提供可能性

大陸全國人大代表臺灣代表團小組會議8日上午在北京召開,會中審議「生態環境法典草案」。記者黃雅慧/攝影

大陸全國人大代表臺灣代表團小組會議8日上午在北京召開,會中審議「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全國人大代表廖志豪表示,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可以爲兩岸生態合作提供可能性。

具體而言,廖志豪指出,在標準統一化、程序明確規定、申請信用修復、產業合作等四方面看到合作契機,比如臺灣具備電子廢棄物回收優勢,可以在大陸找到場景,而兩岸可以在新能源技術研發、設備製造,加強綠色產業鏈合作。

廖志豪說,該法典能建立兩岸生態創新規定,爲兩岸協同治理提供基礎,比如在生態環境專業化機制、合作提供法律基礎、提供跨境生態互認協作機制;又如海峽生態系統保護,可以在法典框架下建立兩岸協同保護機制。

在十五五期間,大陸全國人大代表顏珂對大陸國家有關部門提出幾項建議:

一、面向臺胞臺企進一步做好規劃的宣傳介紹,要進一步的完善政策,暢通渠道,營造更加公平開放便利的發展環境;

二、組織引導幫助臺胞開啓聚焦國家經濟發展的關鍵領域和重點的環節,同時鼓勵支持臺灣的優勢產業,有優勢產業、核心企業,還有高端的人才能夠在大陸集聚發展,深入探討兩岸產業鏈、供應鏈、創新鏈、價值鏈的協同的兩岸經濟合作的新路徑。

會上也有代表對臺灣去中國化議題作出表態,大陸全國人大代表周琪稱,面對這個狀況他提出幾個方式因應:一是研究歷史真相,反對臺獨史觀;二秉持兩岸一家親,通過尋根謁祖活動促進心靈契合;三是擴大臺灣青年交流合作;四是讓臺胞也能享受大陸同等待遇;五是善用新媒體平臺等。

全國人大臺灣代表團自1975年四屆全國人大首次設立,目前暫時選舉13名代表。目前臺灣代表團多是在大陸出生的臺灣省籍人士,目前工作、生活都在大陸地區,因此部分代表會上發言多針對自身生活地區如廈門、湖南等地生活經驗對法案做出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