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李貞秀將任立委 陸委會:未提放棄PRC國籍文件

李貞秀2月將接任民衆黨不分區立委,陸委會表示,到目前爲止,政府並沒有收到李貞秀負氣中共國籍相關的申請文件。(記者廖士鋒/攝影)

陸配李貞秀即將就任民衆黨籍不分區立委,對於她的任職身分,政府一再要求她要提出放棄中共國籍的證明文件,而陸委會表示,《國籍法》規定很明確,到目前爲止,政府並沒有收到李貞秀的申請文件,因爲她到現在都沒有提出申請文件,所以「也不知道就職到底要怎麼處理」。

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29日在記者會上回應李貞秀相關議題時說,對於所有國家,《國籍法》20條的規定是很明確的,就職之前要提出撤銷外國國籍的申請,然後就職1年內要處理完畢,至於怎麼提出申請,每個國家的規定不一樣,對岸的規定,「中國國籍法」規定要放棄國籍是要在中國國內向戶籍所在地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如果人在國外,就向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請。

他說,「這個申請不是用嘴巴說」,因爲公務機關要看所提出的申請文件,所以「任何人說我已經申請了,都不能夠用嘴巴講,而是要提出申請文件」,相關的事情其實內政部2009年馬政府時代就有解釋過,在就職之前就要提出申請,要提出證明文件。

樑文傑說,至於能不能夠申請得到、或者是申請要多久,那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不過他強調,目前政府並沒有收到李貞秀的申請文件,也就是她要申請取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申請文件,她並沒有提出來給有關機關看過,至於接下來會怎麼發展,「因爲她到現在都沒有提出來申請文件,所以我也不知道就職到底要怎麼處理」,法規要求就職前就要申請,「但目前都沒有」。

其後對於立法院若讓李貞秀就職有無違法疑慮?樑文傑指出,《國籍法》的主管機關不是陸委會,這是內政部,能不能就職也不是陸委會的權責範圍,「我剛剛只是向大家說明現在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