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被控替陸發展組織…國安局關鍵函 她無罪變改判8年

臺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理事長周滿芝被控幫大陸統戰,被判刑八年。圖/取自臺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粉絲頁

「臺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理事長周滿芝被控替大陸發展組織,一度遭羈押禁見,去年高雄高分院認定罪證不足,判無罪;全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依國安局函覆,認定與周接觸的陸方組織,均爲中共省級統戰部控制,而非單純民間交流組織,昨逆轉重判八年。可上訴。

周滿芝二○○四年自大陸嫁來臺灣,已取得臺灣身分證,二○一五年協助籌組「中國愛國黨」,隔年在前鎮成立「高雄市新住民姐妹關懷協會」,擔任該會及「臺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理事長。

檢調指控,周滿芝先加入大陸統一戰線工作委員會,並受大陸「陝西省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指示,在臺灣籌備「中國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分會,且周曾到大陸湖南省會見統戰部長黃蘭香,向陸方尋求資助,讓她在臺灣發展組織,宣傳一國兩制。

二○二三年十二月初,橋頭地檢署指揮高雄市調處、警察等單位展開搜索,傳訊卅五人,包括六名臺東、高雄村裡長,周女經檢方復訊後聲押禁見獲准。

此案檢方分反滲透法、國家安全法偵辦,反滲透法由地檢署管轄,國安法部分移請高雄高分檢,兩案由地檢署、高雄高分檢分別偵結起訴。

國安法部分,高雄高分院前審認爲,周滿芝雖成立新住民協會與大陸人士聯繫,但無法認定她有被對岸吸收招攬陸配、新住民、新住民二代事實,檢方也未舉證她有直接或間接獲得大陸資金,且站臺支持特定候選人,與一般選舉拉票情形雷同,判周無罪。

檢方上訴,最高法院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國安局函覆合議庭與周接觸的陸方組織「陝西省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及「中國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均爲中共省級統戰部控制,而非單純民間交流組織。

合議庭依據國安局報告,認定周滿芝透過在臺成立民間團體,積極規畫活動統戰,且直接向陸方要求資助、指導,再利用協會對臺灣新住民、陸配滲透,加深彼此對立,改判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