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永祥專欄-碳有價時代開始 減碳能力即是企業競爭力

根據碳費制度規定,碳費徵收對象爲直接碳排放及使用電力間接碳排放超過2.5萬公噸之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同時,符合徵收對象的企業,2026年5月需要依照2025年排放量申報並繳納碳費。目前第一波課徵對象有500家工廠(281家業者),其中141家是上市櫃企業。

徵收費率方面,費率分爲一般費率及優惠費率,一般費率初期爲300元/公噸;優惠費率分爲100元/公噸及50元/公噸兩檔,視徵收對象自主達成「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或「行業別指定削減率」的減量目標,適用不同優惠費率。預計首年課徵碳費金額約60億~400億元,實際金額主要取決於徵收對象自主減量優惠情況。

未來減碳能力即企業競爭力,擁有較強減碳能力的企業,能夠直接適用更低碳費優惠費率。舉例來說,某公司一年約耗費247.75億度電,若以臺電電力排碳係數試算,一年排放碳約1,238萬公噸,若採用一般費率300元/公噸,碳費支出超過37億元。但由於某公司減碳能力突出,預計能順利達成「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的減量目標,因此適用100元/公噸優惠費率,使得某公司年繳約12億元碳費,節省三分之二碳費。

雖然當前碳費制度規定所產生的碳費支出佔企業營收比重相對有限,不一定能完全顯現企業減碳能力所帶來的經濟價值,但根據部分碳費費率審議會委員建議,2030年後碳費的一般費率,可能調漲至1,200元~1,800元/公噸,相較當前初期300元/公噸上漲約4~5倍,相信屆時減碳能力對於財務報表的影響,將更加明顯。

此外,根據政府機關表示,待碳費上路兩年後,將着手研議總量管制的碳交易制度,形成減碳生態系另外的重要一環,並期望2028年正式實施。預計未來「總量與交易」將與碳費雙軌並進,由政府給予企業免費碳權配額,而碳權價格則由市場機制決定,透過市場力量驅動減碳,屆時企業減碳能力的經濟價值,將被更加放大。

在投資佈局上,企業減碳能力所帶來的經濟價值,最終可能反應在股價表現上。根據我們的研究,半導體、電腦及周邊設備及金融保險等產業中,部分企業在提升減碳能力上已採取積極行動。

反觀水泥、生鐵及粗鋼及初級製品、光電材料及元件、石油煉製品、基本化學材料、以及紙漿、紙及紙板等六大行業,碳費課費總額佔毛利比重可能較高,會是投資中需要謹慎選擇的產業。

建議一般投資人可透過投資ESG、低碳等題材ETF的方式,在分散個股風險的同時參與碳有價時代的投資行情,持續佈局具備長線題材的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