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審法案爆肢體衝突挨告重傷害 陳玉珍委屈:自己也受傷腦震盪
立院審法案爆肢體衝突挨告重傷害罪,國民黨陳玉珍拿出手機裡的照片說,她當時也在衝突過程中後腦受傷、腦震盪,她也是受害者。(林偉信攝)
立院審法案爆肢體衝突挨告重傷害罪,國民黨陳玉珍拿出手機裡的照片說,她當時也在衝突過程中後腦受傷、腦震盪,她也是受害者。(林偉信攝)
立院審法案爆肢體衝突挨告重傷害罪,國民黨陳玉珍拿出手機裡的照片說,她當時也在衝突過程中後腦受傷、腦震盪,她也是受害者。(林偉信攝)
提起刑事自訴的民進黨立委陳培瑜(圖右一)出庭,她語氣堅定表示,絕對不可能跟對方談調解。(林偉信攝)
立法院民國113年審議選罷法等三大法案期間,朝野立委爆衝突,多人受傷,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和陳培瑜等人提起刑事自訴,指控國民黨立委陳玉珍等人重傷害未遂、傷害罪,臺北地方法院今天(19日)再次進行準備程序,陳玉珍說基於國會自律她願意與對方談調解,不過,她也拿出手機裡的照片說,她當時也在衝突過程中後腦受傷、腦震盪,她也是受害者。民進黨立委陳培瑜在律師陪同下出庭,她語氣堅定表示,絕對不可能跟對方談調解。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林宜瑾等人與國民黨立委陳玉珍、翁曉玲、徐巧芯、邱若華、民衆黨林憶君,113年12月20朝野立委爲了選罷法修法,在主席臺附近激烈攻防,發生數波肢體衝突,多位立委掛彩,陳培瑜等人對陳玉珍等人提告。
北院今天(19日)由法官餘寧慈進行準備程序,陳培瑜代表自訴人出庭,被告的立委陳玉珍、翁曉玲、徐巧芯、邱若華、林憶君全都在律師陪同下出庭,法官分別勘驗由自訴人及被告分別提出的媒體拍攝的新聞影帶,釐清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