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川:都更案土方 可運棄臺北港

全臺爆發土方之亂,臺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昨表示,與中央討論後,都更、危老案廢土可申請送到臺北港,費用不增加。北市建管處則說,民間建築工程餘土即日起受理申報運棄臺北港,且建立推薦機制解決去化瓶頸。

因應內政部元旦「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新制,全臺砂石車須裝GPS定位,監控土方流向確認合法,但全臺處置場容量不足,許多土方無處可去,衍生土方之亂。

北市府修正「臺北市政府辦理非公共工程運送營建剩餘土石方至臺北港作業要點」,一月十六日起實施,並擴大適用對象,納入一般民間建築工程所產出的營建剩餘土石方,經北市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進入臺北港,回饋金執行基準爲每立方公尺六百元。

其中開放公益性的民間工程類型如都更案、危老案;以及符合北市府政策目的類型,出土總量達三萬立方公尺以上的建築工程案件;或由民間投資興辦、參與投資的建築工程案件如促參、聯合開發、設定地上權等,可由北市府或相應的簽約機關推薦進臺北港處理。

李四川說,臺北港規定土資場可暫存六百立方公尺基地才能送入,北市八家僅一家有資格。經協調,行政院同意租給北市七公頃臺北港用地供土方去化,部分給公家、部分給八家土資場承租。

他說,都更案包含私人建案的棄土原送去臺北港,雙北都要收錢且提高至一二○○元,經向行政院溝通,仍收六百元。另外,雙北每年一、二千萬立方公尺的土方,臺北港年收四百萬立方公尺土方是不足,建議中央打開天花板,環境部長彭啓明同意用環差來處理,雙北廢土問題就可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