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技師法修正草案 工程會:優化技師執業環境
立法院於16日三讀通過技師法第11條及第42條修正條文。工程會指出,本次修法修正歧視性文字,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精神,並優化現行技師懲戒機制。
工程會提到,此次立法院提案之技師法修正,重點包括:
一、認定技師不能執行業務之方式:除刪除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等歧視性文字外,定明有客觀事實認技師不能執行業務而限制技師執業資格之認定方式,並授權本會訂定認定機制;另增列受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尚未復權者不發給執業執照之情形。(修正條文第11條)
二、利害關係人不得直接報請技師懲戒:刪除利害關係人得直接報請技師懲戒之規定,並增設由相關主管機關或技師公會審覈轉送機制,建立更爲周妥之懲戒程序。(修正條文第42條)
工程會表示,本次技師法修正,不僅是與國際人權標準接軌之重要一步,亦是對技師專業之尊重與權益保障。感謝立法院各委員,後續工程會將盡速訂定相關執行機制並辦理後續宣導,健全專業技師制度及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