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農津貼加碼至1萬 農業部:提升晚年基本生活保障

老農津貼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行政院今通過農業部擬具的「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2條、第4條及第7條修正草案,調整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發放額度及排富標準,發放額度由現行8110元提高至1萬元,另增訂檢討機制,定期調整後2年CPI累計成長率達3%即啓動調整程序,以進一步提升其晚年基本生活保障。

農業部表示,考量近年物價持續上漲,現行老農津貼發放額度已難以充分支應基本生活所需,因此規畫將發放額度由現行每月8110元調整至1萬元,使津貼水準更貼近現行生活成本,實質照顧老年農民基本生活需求。

另依老農津貼暫行條例第4條規定,原採每4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調整1次,但因基期偏低,且調整幅度有限,難以即時反映物價波動,除直接調升額度外,另增訂額度檢討機制,於定期調整後2年CPI累計成長率達3%即啓動調整程序,以維持老年農民實質購買力,建立更具彈性與即時性的制度。

農業部表示,鑑於老農津貼自2013年實施排富規定以來,相關所得及財產門檻已逾13年未調整,與實際經濟環境及資產水準已有落差,爲使制度更趨合理,因此同步檢討排富標準,將農業所得以外的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門檻,由50萬元調整至60萬元;個人所有土地及房屋財產價值門檻,由500萬元調整至1025萬元,並明訂未來於發放額度調整時,每4年依CPI成長率及公告土地現值調幅同步檢討調整,建立與時俱進的排富機制。

同時,爲落實居住正義,刪除唯一自住房屋扣除額上限,避免僅因自住需求而被排除於津貼保障之外。希望透過本次修法,在制度公平與財政穩健前提下,持續合理照顧老年農民生活,強化其晚年經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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