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汽機車換電動車「最高領1.6萬」 環境部:已汰換12萬輛
▲將老舊油車汰換爲電動車可領獎勵補助。(示意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許敏溶/臺北報導
不少民衆新年有換車計劃,環境部表示,已成功媒合高達12萬4798輛老舊車輛完成汰換,呼籲擁有老舊汽機車的民衆與企業,可趁機規劃將老舊油車汰換爲電動車,不僅能減碳及減少空氣污染,還能領取優渥的減碳收購金,最高可達1.6萬元。
爲落實國家淨零排放目標,環境部持續推動「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政策。環境部表示,將老舊機車汰換成電動機車,每輛至少可領3300元,其中包括汰換每輛機車,最高可獲得2000元的減碳收購金及廢車回收獎勵金300元,以及搭配減空污補助金1000元。
至於將老舊汽車汰換爲電動汽車,環境部指出,每輛車最多可領取1.6萬元的減碳收購金及汽車廢車回收獎勵金1000元,且適用於全國民衆申請。目前媒合平臺有經濟部、臺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等開發單位與地方政府加入收購車輛減碳效益行列。
環境部進一步說明,除減碳收購金外,依收購縣市不同其減空污收購金爲2000元至5100元不等,符合資格者均可同步提出申請。而依汽車車種不同減碳收購方案如下:
■柴油小客(貨)車汰換爲電動車:最高可獲得1.6萬元收購金;換購油電混合車最高8000元收購金。■汽油小客(貨)車汰換爲電動車:最高可獲得1.3萬元收購金;換購油電混合車最高6500元收購金。
根據環境部統計,從111年啓動媒合機制以來,截至114年底,已成功媒合高達12萬4798輛老舊車輛完成汰換,累積減量效益高達52萬9212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 e),減碳成效顯著。目前全臺已有51個開發案需執行溫室氣體增量抵換,未來將有更多開發單位加入收購行列。
環境部建議民衆或企業,儘早前往「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臺」選擇合適方案提出申請,在換新車過好年的同時,也爲國家淨零排放貢獻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