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少事法修法 重大暴力判刑十年以上不得假釋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洪孟楷、林沛祥、黃建豪今日舉行「找回臺灣公平正義 重罪假釋分級管理」記者會。圖/記者王小萌攝
新北割頸案日前判刑確定,家屬質疑少事法保護加害人。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林沛祥等人今日舉行記者會,提出已完成連署之《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二十七、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希望相關修法版本儘速排審,也呼籲行政部門提修法版本送立院併案審查,迴應民意追求公平正義的價值。
洪孟楷指出,此次修法版本分爲兩個重點:一、少事法第二十七條明確要求假釋審查須參酌被害人及代理人、配偶、直系血親意見,並就再犯風險及矯治處遇成效作出具體評價;審查機關應以書面說明理由,提升透明度與可受公評性。
洪孟楷續指,針對少事法第八十一條部分,要求建立重大暴力案件的「假釋分級制度」。對於故意殺人既遂、重傷致死或其他因故意暴力行爲致人死亡之罪,經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確定者,不得假釋;前述類型以外之重大暴力犯罪,假釋門檻提高至逾執行期二分之一後得以申請;其他一般犯罪案件則維持逾執行期三分之一後得以申請。
洪孟楷說,此次修法並非否認少年司法制度,而是在矯治精神之上,補強重大案件的責任機制;同時也迴應社會期待,對於侵害生命的重大犯罪,法律必須展現應有的責任邊界,給社會一個清楚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