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銷「AI軟體」爆雷 60名室內設計師噴3.9萬怒求退款
▲一鍵生成全屋設計圖、3D渲染的AI軟體夯,但卻引發爭議。(示意圖/視覺中國)
記者項瀚/臺北報導
一鍵生成全屋設計圖、3D渲染的AI軟體夯,但卻引發爭議,多達60名設計師以3萬6800元、3萬9800元購買1年使用權,要求退費,卻受到許多阻礙。對此,住保會表示,以公司名義購買,屬營業行爲,非屬《消保法》定義的最終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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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稱是爲全臺灣設計師打造專業堅實後盾的業者,近期巡迴全臺,透過線上說明會,販售一套號稱是「AI」設計軟體,說明會中強調只要透過筆電,使用者輸入指令,就可以一鍵生成全屋設計圖,並且進行3D渲染完成。
該軟體1年使用權爲3萬6800元或3萬9800元,然而有60名設計師認爲功能與宣傳不符,要求退費。設計師代表王妃表示:「在購買後,我們提出退款要求,該公司卻不面對問題,持續以線上說明會方式,推銷繪圖服務給其他設計師。」
一直到今(5日)住保會召開設計師們的訴求記者會前夕,該公司才同意給設計師們退費。
▲吳翃毅(左1)表示,若以公司名義購買服務軟體,屬營業行爲,非屬《消保法》定義的最終消費。(圖/記者項瀚攝)
住保會顧問吳翃毅表示:「設計師爲設計工作採購所需繪圖服務,是以公司名義購買,屬營業行爲,非屬《消保法》定義的最終消費,導致發生消費爭議時可能投訴無門,需直接提起民事訴訟,倘若設計師是以個人名義購買,才符合《消保法》最終消費者的定義。」
道理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呂柏寬表示:「線上交付之數位內容服務,可能會被認定爲消費者不得主張退貨之範疇,例如新型態之線上課程、線上版軟體、線上服務等,消費者於購買以前,並未完全瞭解該等服務之確實內容,僅得透過業者的宣傳窺探,消費者購買這些數位內容服務有如『抽獎』一般。」
呂柏寬建議:「除應修法賦予該等數位內容之消費者解除權,應於適用準則建請業者應提供所謂的『試用版』、『試聽版』、『試看版』,由消費者親自體驗後,確定數位內容符合需求,再進行購買『付費版』使用,不只可以減少數位內容業者與消費者之間的消費糾紛,對於司法系統的負擔也能顯著減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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