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賣2公噸黑心豬大腸!百威老闆等3人慘了 起訴還要罰百萬
▲縣府人員也前往「百威食品公司」屠宰稽查,當時屠宰場內部已收拾乾淨,只剩滿是蒼蠅的豬骨。(資料照/民衆提供)
記者陳昆福、郭玗潔/屏東報導
「百威食品公司」去年涉嫌以工業用雙氧水漂白病變豬大腸後,再賣給下游廠商,共有2355公斤(逾2公噸)「黑心豬大腸」流入市場,全國不少名店中鏢,引發嚴重食安危機。全案經屏東地檢署調查,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行爲罪,起訴百威公司楊姓負責人及蘇、陳2名員工,另外涉案張姓會計則獲緩起訴。
起訴書指出,楊男爲設址於臺北市大同區的百威公司負責人,以經營畜產品批發、畜產品零售等項目爲業,並在屏東縣長治鄉設有廠房,執行處理豬隻內臟及銷售等業務。然而楊男因客戶屢次反映百威公司銷售的豬大腸成色、品項不佳,爲避免客戶退貨損失利益,明知過氧化氫具有殺菌、防腐及漂白等功能,只能用於工業,還拿來漂白豬大腸。
楊男先於去年2月間,指示張姓會計人員訂購用過氧化氫,再由蘇、陳員工於6月起,每週3日在廠房煮完豬大腸後,挑選出成色、品項不佳的黑大腸,用過氧化氫漂白後包裝販賣。從2025年6月至9月止,陳男將漂白豬大腸以每公斤140元或150元的價格銷售給客戶,共賣出約2355公斤。
經警方於同年10月1日持搜索票,搜索百威公司廠房、設址於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的倉庫,當場扣得出貨單、銷貨明細與工業用過氧化氫等物品。檢方認爲這些黑心大腸流入市面,影響範圍和人數甚廣,難以輕忽百威公司造成的傷害,依楊、蘇、陳3人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行爲罪起訴,並建請法院量處楊姓負責人2年以上刑期,併科罰金100萬元;蘇、陳則求處1年以上徒刑,併科罰金15萬元。
另外,張姓會計則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幫助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行爲罪,檢察官考量張爲幫助犯,又無刑案紀錄,素行尚佳,偵查中也已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認爲張無再犯之虞,給予緩起訴,並向公庫支付5萬元及參加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