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司機載到她心生愛慕 車站攔人搭訕還狂設帳號傳訊

黃姓客運司機因職務之便,多次載到一名女學生,他心生愛慕,除了在車站尾隨搭訕女生,更以IG、抖音設立多個帳號加女生好友,不斷傳訊,女生看到帳號介紹才驚覺又是黃,報警提告;臺南地院認定黃違反跟騷法,令被害人心生畏怖,將他判刑2月。

判決書指出,黃姓男子爲府城客運公車司機,因駕駛公車多次看到一名女學生,黃心生愛慕,去年9月中以IG向她發出追蹤要求,女生將黃封鎖;黃不放棄,10月以IG私訊女生姐姐,希望女生能解除封鎖,讓兩女母親介入。

黃姓司機傳訊給兩女母親「可否請女兒解除封鎖,讓我照顧,或者跟我做朋友」;母親回覆「如再繼續找她女兒聊天,就是造成她們困擾,也構成騷擾,請到此爲止」;但因女學生仍需要搭公車,同年10月25日上午7時許,招手時又遇到黃駕駛的公車。

女學生一發現公車司機是黃姓男子,不敢上車;黃知道她要搭到臺南火車站,推估下一班公車的到站時間,趕緊將公車開回總站,在自己勤務結束後,趕往臺南火車站。黃掌握女學生行蹤,同日上午8時許,順利跟在她後方,隨後上前搭訕。

女學生甚爲驚恐,立即報警,警方製作筆錄,並核發書面告誡;結果去年11月初,黃姓男子設立4個不同抖音帳號,再次對她傳送好友邀請,這次女學生未發現帳號真實身分,接受邀請後,黃竟傳訊「妳的影片是不是給我的看的?」

黃接連傳送「妳以爲我不喜歡妳嗎?讓我當一個會陪妳很久的朋友吧」,甚至在帳號自我介紹欄位,刻意記載「妳個大隻貓咪!看着我!說!我是妳的誰」、「咬了主人的小狗,需不需要以身贖罪!?妳自己說說看」。

當女學生看到黃的帳號介紹「從以前來坐車我是有看到妳的,怎麼認識?載到妳的時候不知道妳在躲什==、再找到妳們學校社團,妳車上肯理我們聊一下就認識了加我吧現在聊聊」,驚覺又是黃姓司機,再度報警處理。

檢方偵訊時,黃承認犯行,認定他的騷擾行爲,令被害人心生畏怖及不勝其擾,影響其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提起公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院審理後,認定黃的行爲是基於同一犯意所爲,在刑法評價上,應論以集合犯之一罪。

法院審酌,黃姓司機爲博得心儀對象芳心,無視對方態度,行爲對於被害人生活及身心產生負面影響,行爲應予相當非難;斟酌犯後態度,迄今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等具體情狀,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

黃姓客運司機因職務之便,多次載到一名女學生,他心生愛慕,除了在車站尾隨搭訕女生,更以IG、抖音設立多個帳號加女生好友,不斷傳訊。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