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案沒完整影片「法律規定好的」!律師揭:修法人黃國昌

▲民衆黨新北市長參選人黃國昌。(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鄺鬱庭/綜合報導

司法院公開京華城案法庭錄影後,外界質疑爲何不是完整審理過程全都公開。對此,律師陳宗元表示,原因其實不是法院臨時決定,也不是刻意少放,而是當初修法時就已經把公開範圍寫得很清楚,依法能公開的只有「言詞辯論」與「宣判」兩個程序。他更點名,這套修法當初的推手之一就是黃國昌,現在外界若要追問,「這個就要去問黃國昌」。

陳宗元發文指出,很多人都在問,爲什麼柯文哲案法院只公開言詞辯論和宣判的錄影?答案其實很簡單,因爲「修法的時候就規定,能夠公開的就只有言詞辯論跟宣判兩個程序」,其他像是準備程序,以及審理中的調查證據程序,「都不包含在公開的範圍」。

至於當初爲什麼會這樣修法,陳宗元則直接把矛頭指向黃國昌,猜測黃國昌可能因爲是學民事訴訟法出身,對刑事訴訟法不夠熟悉,纔會誤以爲刑事訴訟的審理程序也叫做「言詞辯論程序」。但事實上,刑事訴訟的審理程序,還包括調查證據與言詞辯論兩大部分,並不是一個名稱就能全部涵蓋。

換句話說,這次外界看不到完整審理內容,並不只是司法院現在怎麼做的問題,而是法條本身就已經設下限制。陳宗元也順勢評論這次公開的言詞辯論內容,直言看完後只有一個感想,就是「不愧是大人物纔有的待遇」。

他認爲,一般案件的被告如果在法庭上講到「回家看到老婆在擦地」、「搭公車上班」這類和案情沒有太大關聯的事,通常講沒幾句就會被法官打斷,根本不可能一路暢所欲言。最後他也反問一句,「你以後還想公開嗎」,語帶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