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斷杖傷徐巧芯 法官喊拘提又撤銷
去年三月立法院審議公投案,時任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敲桌抗議,柺杖斷裂擊中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依過失傷害罪起訴;臺北地方法院昨傳喚柯出庭,但他未請假未現身,法官先下令囑託拘提,再改口撤銷,成命一小時就逆轉。柯建銘昨說,他沒收到開庭通知書,且依照憲法,立法院開會期間除現行犯,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立委。
承審案子的是二○二四年九月裁準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羈押禁見的法官呂政燁,呂從強制處分庭轉審查庭任審判長;關於呂主持審判改口,北院稱「關於媒體報導本院欲囑託拘提柯建銘一案,後經承審法官當庭撤銷原囑託拘提之表示」,已沒有要拘提柯。
呂政燁原本訂庭期是昨天下午二時四十五分傳喚柯建銘,但柯沒請假,庭務員點呼三次都未現身,下午三時呂表示要「囑託拘提」柯到案。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拘提之」、「審判長或檢察官得開具拘票應記載之事項,囑託被告所在地之檢察官拘提被告;如被告不在該地者,受託檢察官得轉囑託其所在地之檢察官」。
呂政燁昨處理十六件簡易案件,雖一度表示要拘提柯建銘,但全部庭審結束後,又認爲囑託拘提有疑,主動表明依憲法規定立委除現行犯,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撤銷原來囑託拘提的表示。
呂政燁撤銷成命後,柯建銘律師陳楨趕赴法庭,聲明柯未收到法院傳票,表示目前維持不認罪訴訟策略。
呂政燁說,過失傷害案審理重點,在於柯建銘是否可看到徐巧芯位子、進而有預見可能性,他舉「賣肉糉的被跳樓的壓死」、「人闖入靶場」案例爲例,表示蒐證照顯示徐巧芯旁邊沒人,究竟立委可否站立主席臺下方?請辯方以書狀表示意見。
公訴檢察官王巧玲建請將案子移由一般法庭審理,但呂政燁仍決定「自己來」,改期六月廿三日下午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