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追女同袍失敗竟騙裸照 自稱「善良之人」上訴求緩刑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強(化名)在擔任軍職期間,因追求同袍A女不成,竟兩度冒充對方喜歡的街頭藝人,騙取多份裸露私密部位的性影像,一審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阿強提出上訴,聲稱自己「尚可稱爲一個善良之人」,經過這次教訓已知悔改、不會再犯,希望能獲得緩刑的機會,但日前被二審法官裁定駁回。

▲阿強案發之後自願退伍,不僅前途全毀,若判決確定,還有可能得入監執行。(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強原本是職業軍人,現已退伍,從軍期間他追求同袍A女失敗,竟兩度假冒對方喜歡的街頭藝人,誘導拍攝裸露私密部位的性影像。後來A女發現異狀並向藝人求證,這才驚覺被騙,憤而向服役單位提出性騷擾申訴。臺中憲兵隊很快便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阿強的住處進行搜索,並查扣筆電、隨身硬碟等相關證物。

阿強一審被法院依犯無故重製以違反本人意願方法使其本人攝錄所得性影像罪,共兩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但阿強提出上訴,他辯稱,此案發生之前,他沒有任何前科,平時樂於捐助弱勢,「尚可稱爲一個善良之人」,這次是因爲兩性觀念不佳,無法妥善處理男女感情纔會犯錯,現在已知悔改,也有前往醫療單位尋求協助、矯正心態,未來絕無再犯之虞,希望能獲得緩刑的機會。

臺中高分院二審法官認爲,阿強只因追求不成,就兩度冒充他人,以詐術獲取A女的性影像,相關犯行事證明確,一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也算妥適,自應予以維持。

至於阿強請求緩刑的部分,法官表示,阿強的行爲對A女造成相當程度的身心創傷,他欠缺對他人隱私權核心領域的尊重,應當予以適度懲罰,本案難認有任何可以暫時不執行刑罰的情況存在,最終裁定駁回他的訴求,全案仍可上訴。

● 《東森新媒體ETtoday》關心您:(一)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二) 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三) 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四)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五) 拒絕性騷擾,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