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經紀辯「住家難停車」偷吃小姐 法官Google maps實測打臉
擔任酒店經紀的男子與旗下女員工過從甚密,妻子分而提告獲賠12萬元。(邱立雅攝)
新竹一名男子因與旗下女員工交往過密,不僅在電話中親暱自稱老公,還多次深夜接送、陪同遛狗,妻子發現後憤而提告求償。男子辯稱是因工作安撫員工,並稱停放車輛於員工住處是因「住家附近沒車位」,但法官透過Google Maps實測搜尋,證實住家周邊停車場極多,判決男子須賠償妻子12萬元。
妻子主張,先生與女員工不僅頻繁深夜共處,先生更在通話中對女方以「老公」自居。妻子指控先生多次駕車駛入女員工住處大樓地下室,兩人還在清晨一同出外遛狗,互動如同同居情侶。甚至先生住院期間,也是由女員工如家屬般陪病辦理手續。妻子認爲配偶權遭嚴重侵害,精神備受折磨,向法院請求賠償100萬元。
先生則辯稱,身爲酒店經紀人,女員工只是旗下小姐,自稱「老公」是爲了安撫員工情緒。針對爲何頻繁出入女方住處停車場,先生強調是因自家周邊缺乏車位,纔剛好租在女員工家地下室,且兩人住處距離極近,步行僅需2到3分鐘,純粹是爲了生活便利,否認有任何逾矩之情。
針對男子說法,法官利用Google Maps搜尋男子住家周邊資訊,發現附近明明有立體停車場及多處廣場停車場,步行至住家均僅需5分鐘。反觀女員工住處距離男子家路程達750公尺,步行至少要10分鐘以上。
法官認爲男子捨近求遠的行爲顯與常理不符,因此審理後認定,男子在婚姻存續期間,未顧及配偶感受與家庭責任,其接送、陪病、共同遛狗及自稱老公等行爲,已遠超一般男女社交分際,且其辯詞均被地圖資訊與實測數據推翻,判決男子應賠償妻子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