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心聲:找自己人心理輔導 形式大於效果
警界「關老師」由承辦業務的警官或警員擔任「輔導老師」角色,期能提早發現有心理狀況員警,及時轉介專業單位協助,功能如何常被討論;基層普遍認爲,「關老師」立意良善,但可能流於形式,只是應付上級或民代質詢,實際上的效果很有限。
一名警官說,「關老師」的業務承辦人,在市警局是訓練科,各分局、大隊則是秘書室或行政組負責,業務常會掛給同一人負責;被指定擔任關老師的員警,往往只是上幾堂心理輔導課程,即認定有諮商能力,負責定期關懷單位內員警,掌握同仁身心狀況。
但業務承辦經常換人,且負責員警本身多半未具有此專業或就讀相關科系,加上警界「階級」制度,要透過每月、每週訪視,就發現有異狀員警,並不容易。
有警官說,警察工作高壓,又配帶槍枝,一旦心理有狀況未被及時發現,容易衍生意外事件;去年黃姓女偵查佐事件,及前年某所長在駐地舉槍自戕,都可能身心狀況出問題。
他說目前「關老師」機制不夠專業,也不是常態性建置,建議規畫由專業心理醫師去諮詢評估,官警一旦有狀況,是否還適合治安工作。
有基層警員認爲,政府規定民間企業聘請勞工,要固定進行健康檢查,員工未做公司會被開罰;警察工作身心壓力大,更需要提供相關身心檢查的資源、補助,讓基層員警能借此尋求協助,避免憾事,也提升工作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