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貴! 出境超過2萬美元黃金未申報開罰

▲黃金近期價格波動大,交易熱絡。(圖/路透)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近期國際市場黃金價格波動大,交易熱絡,有民衆攜帶黃金出境,但因不熟悉相關規定遭罰。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提醒,依洗錢防制法及關務署規定,旅客出境時攜帶黃金,若價值超過2萬美元,應主動向海關辦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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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帶黃金出境 超過2萬美元須先申請許可證

高雄關21日表示,旅客攜帶黃金出境,包含金條、金塊、金幣及純金飾品,以出境當天臺灣銀行網站1公斤黃金條塊賣出牌價計算,若價值超過2萬美元,應先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輸出許可證,並主動向海關申報,提供報關文件並完成貨物通關程序。

申報限額按人個別計算 無年齡限制

高雄關提醒,向海關申報時,限額是以「每位」旅客「個別計算」,且「無年齡限制」。詳細通關流程及規定,可至高雄關網站首頁,點選「旅客通關」的「出境旅客查詢」。

高雄關籲先查目的地規定 避免疏忽挨罰

高雄關重申,旅客攜帶價值超過2萬美元的黃金出境,除事先取得輸出許可證,務請備妥報關文件主動申報,及預留貨物報關驗放時間,並查詢欲入境國家攜帶黃金的規定,避免因疏忽或誤解法規致遭處罰,以保障自身通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