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三階段IFRS永續揭露準則 開跑

金管會去年發佈規定,要求上市上櫃公司自2026會計年度起按實收資本額分三階段適用IFRS永續揭露準則。圖/本報資料照片

爲強化引導永續資金、提升投資人信賴,金管會去年發佈規定,要求上市上櫃公司自2026會計年度起按實收資本額分三階段適用IFRS永續揭露準則,並於年報中以專章方式揭露永續相關財務資訊。首波適用的爲資本額100億元以上的上市上櫃公司,包含上市123家、上櫃3家,共計126家,並自2027年起申報。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指出,此次共分爲三階段適用,適用家數統計至去年底。第一階段爲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的上市上櫃公司,自2026會計年度起適用永續準則編制永續相關財務資訊,並自2027年起申報,包含上市123家、上櫃3家,共計126家。

第二階段是實收資本額達50億元以上且未達100億元的上市上櫃公司,自2027會計年度起適用永續準則編制永續相關財務資訊,並自2028年起申報,包含上市104家、上櫃14家,共計118家。

第三階段鎮則是實收資本額未達50億元的上市上櫃公司,自2028會計年度起適用永續準則編制永續相關財務資訊,並自2029年起申報,包含上市837家、上櫃857家,共計1,694家。

黃厚銘指出,上市上櫃公司在判斷適用IFRS永續揭露準則的時程,其實收資本額是以編制永續相關財務資訊的會計年度報導期間結束日的實收資本額進行判斷,以第一階段公司爲例,應以2026年底的實收資本額是否達100億元判斷並預爲因應,儘早規劃相關導入工作。

爲協助公司順利接軌,黃厚銘指出,金管會督導「推動我國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專案小組製作第一階段公司及第二階段公司的IFRS永續揭露準則導入計劃參考範例,已置於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專區提供公司參考。

其中第一階段的公司於2026會計年度開始適用編制永續相關財務資訊,並於2027年3月16日前與年度財務報告同時公告申報,目前「尚無執行進度重大落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