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補習班少東變狼師...被控對4女學生下手115次 高院改判93次無罪
林姓補習班老師被控在茶水間摸撫4名未滿16歲女學生胸部、腰部,其中1名少女受害上百次。林否認犯行,稱只有拍拍肩膀鼓勵學生,基隆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基隆地院認定他犯22個利用權勢猥褻罪,判林3年8月徒刑,93個強制罪處3年得易科罰金之刑。林和檢察官皆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撤銷93個強制罪、改判無罪,但22個利用權勢猥褻罪部分刑度仍維持。
高院指出,本件應行合議審判,基隆地院卻採獨任審理,法院組織不合法,因此撤銷原判決,但撤銷後仍依原22個利用權勢猥褻罪判處原刑度及應執行刑;另成年人對少年強制共93罪部分,因事證不足以證明林有起訴書所指的強制行爲,改諭知無罪。
臺灣大學財務金融系畢業的林,是基隆市中正區一傢俬立文理短期補習班的少東兼老師,專職教導國中學生數學及自然科目。一審認定林自2022年2月至2023年5月20日間,以討論學科成績爲由,分別要求3名女學生單獨到茶水間,再趁並肩坐在長椅時,伸臂自少女背後,以手掌撫摸她們的腰部及胸部下緣各10次、6次和5次。
其中1名被害少女某天放學,在騎樓等家長時,林從她背後環抱,撫摸少女腋下自胸部部位1次。合計林猥褻3名少女22次,女學生們因林是老師而隱忍。
基隆地院也查出1名少女被撫摸90次,還有第四名少女被強摸3次。林辯稱不會將女學生帶到茶水間,也沒有在茶水間撫摸女學生。
一審批林身爲老師,對身心未臻成熟的女學生,未盡力呵護成長,竟反爲逞私慾而猥褻或妨害少女身體自主權,行爲可議。因林始終否認犯行、未賠償被害人,依法判刑,但高院今撤銷改判,仍可上訴最高法院。
基隆林姓補習班老師被控在茶水間摸撫4名未滿16歲女學生胸部、腰部。示意圖。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