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撈4.2億!租農地回填廢棄物「4萬立方米」 33人+7公司被起訴
▲馬來西亞籍林姓男子等33人涉犯廢清法,環保人員當場查出業者違法回填廢棄物。(圖/桃園市環保局提供)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指揮警調環保等單位,破獲「假整地、真棄置」非法回填廢棄物案!馬來西亞籍林姓男子等33人與7家法人公司,對外佯稱承租土地從事園藝植栽,誘騙不知情地主簽約,將農地作爲非法廢棄物棄置場,以低於市場行情價格大量收受來自北部各地建築工地營建廢土與混合廢棄物,違法傾倒農地;檢方依違反廢清法、詐欺得利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就被告林姓主嫌求處有期徒刑4年以上,其餘黃姓被告等人求處3年以上,並聲請沒收不法得利4億2,427萬餘元。
▲圖爲被利用之農地。(圖/桃園地檢署提供,下同)
桃園地檢署國土專組檢察官王念珩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桃園市查處、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與桃園市環境保護局等單位,偵辦馬來西亞籍林姓男子等33人與7家法人公司,本案源於接獲桃園市楊梅區多位地主報案指稱,出租予某工程行黃姓負責人之農地,均遭非法堆置大量土石方。檢察官遂指揮警調與環保執法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專案小組發現,主嫌林姓男子於2024年3月間與黃姓被告共同成立某工程行,由黃登記爲工程行負責人,林男則爲實際負責人,先後向楊梅區楊湖段、長紅段、楊富段及龍潭區高平段等農地之地主佯稱欲承租土地作爲「園藝植栽」或「整地」之用,使地主陷於錯誤而與黃籤立租賃契約。但林等人取得土地之使用權後,即將該等土地作爲收受營建廢棄物之「土尾」場,告黃聯繫被告楊姓、張姓被告之曳引車隊,載運建築工地營建廢棄物、土石方前往非法回填,總計受害土地面積廣達1萬6,615.9平方公尺、回填廢棄物更高達4萬4,313.93立方公尺,嚴重破壞國土環境及農業生產功能。
▲林姓男子等人在租用農地上回填廢棄物。(圖/桃園地檢署提供)
專案小組查出,被告林姓男子等人以「尋找土地」、「誘騙地主」、「招攬車隊」、「非法處置」等組織性分工,形成完整之環保犯罪鏈,藉此獲取回填廢棄物所負擔之清除、處理費之不法利益約4億2,427萬餘元。
專案小組於2025年10月至12月間,陸續就被告等人住處及公司共13處所執行搜索,查扣供犯罪所用之曳引車9輛,開挖涉案土地,現場發現該等土地之土壤內夾雜大量紅磚、混凝土塊、廢鋼筋、廢塑膠、廢布、連續壁皁土等營建混合廢棄物。經檢方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林、黃2人獲准,其餘被告則以5至15萬元不等之金額具保。
▲桃園環保人員當場查出業者違法回填廢棄物。(圖/桃園市環保局提供)
檢方近日偵結,依違反廢清法、詐欺得利等罪嫌起訴林姓主嫌等33人與7家法人公司,並建請法院就被告林姓主嫌求處有期徒刑4年以上,其餘黃姓被告等人求處3年以上,並聲請沒收不法利得4億2,427萬餘元。
桃園地檢署呼籲,環境保護爲國家永續發展之基石,對於任何破壞國土、非法傾倒廢棄物之犯行,檢方必將溯源嚴查絕不姑息,並籲請土地所有權人出租土地前應謹慎審覈用途,如發現可疑車輛頻繁進出農地或有非法回填情事,請踊躍向執法機關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