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館長進用大姑當臨時人員 涉犯圖利等罪行待追查 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任內涉嫌任用丈夫的姊姊(大姑)廖姓女子擔任臨時人員。檢方偵訊,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今晨向基隆地方法院聲押禁見。法官審理後,中午裁定羈押禁見。

陳素芬2019年4月起擔任海科館館長,2021年9月間讓廖女到海科館擔任臨時人員。陳素芬前年遭館內人員指控職場霸凌,遭教育部記過調職。

監察院去年彈劾陳素芬,指她不只職場霸凌,還違法進用二親等姻親,違失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基隆地檢署表示,陳素芬任用廖女擔任海科館臨時人員,全案由懲戒法院審理中。檢方查出相關案情涉犯刑事罪行,昨天指揮法務部廉政署至陳女、廖女及證人住處搜索。

檢方昨天訊問陳素芬和廖女,另約談8名證人後,今晨依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疑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陳素芬和廖女。法官審理後,中午12時30分裁定兩人羈押並禁止接見通訊。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在館長任內涉嫌任用丈夫的姊姊擔任臨時人員,檢方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疑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聲押,法官審理後裁準。聯合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