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飆BMW時速200公里害死副機師 判3年6月確定
航空公司張姓副機師開Audi汽車與駕駛BMW汽車的馮姓男子在國道競速,馮變換車道致張車輛失控衝出閘道邊坡死亡;最高法院審理,依妨害公衆往來安全、過失致死罪判馮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確定。
2019年7月6日清晨6時許,馮駕駛BMW Z4從臺北市金華街住家出發,欲前往桃園市龜山區開設經營的電子公司,馮從圓山交流道上國道一號後,遇上從臺北市內湖區住家出發前往桃園機場上班開AudiA3的張姓副機師,2車在國道上競速。
根據監視器及ETC門架換算得知,2車沿路至少以150至180公里時速互相追逐,事故前死者的A3一度飆到時速200公里,仍追不上馮男的Z4。
2車駛至國道一號南下25公里處,馮原本行駛於內側車道,爲了超越一輛聯結車,突然連切兩個車道至外側車道,以致開在後方的張企圖往右方重慶北路出口閘道閃避,但張的車因車速過快失控,衝撞護欄彈出車道攔腰撞上路樹,車身斷成兩截,張身受多重鈍創,合併顱腦損傷身亡,馮則駛離現場。
警方追查發現,這起車禍是素昧平生的馮、張2人競速飆車所致,不過,馮到案強調,當時沒看到張的車子在他後方,僅承認過失致死罪,否認飆車危害公衆往來安全罪。
圖爲最高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