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7車連撞釀2死! 肇事駕駛獲緩刑「原因曝」

國道1號7車連環撞事故釀2死 肇事駕駛獲緩刑原因曝。(民衆提供/林弘笙臺中傳真)

國道1號神岡、豐原段民國114年2月發生2死車禍,其中一輛廂型車當場翻覆,車上2名外籍移工遭拋出車外身亡。臺中地院審結,肇事的吳姓男子涉犯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5月,已與家屬調解成立,獲緩刑4年。

去年2月18日下午5點多,吳男駕駛小貨車,行經國道1號北上167.7公里處外側車道時,未注意前方車況,直接追撞前方陳姓女子駕駛的自小客車,陳女車輛遭撞後向左偏移,再撞上中線車道一輛白色廂型車,進而引發7車連環碰撞車禍;遭撞的中線白色廂型車上共載3名外籍移工,車輛遭撞後翻覆,其中2名移工被甩出車外,分別因頭部外傷及中樞神經損傷,送醫後宣告不治。

車禍當下有民衆分享行車紀錄器畫面,畫面中白色廂型車在事故瞬間即翻覆,車內3名乘客疑似未系安全帶,上半身與雙腳一度被拋出車窗,其中1人更被直接甩出車外,廂型車翻滾約3圈半後才停下,畫面怵目驚心。

檢方調查後,認定吳男未注意遵守相關交通安全規定,疏於注意車前狀況,纔會發生追撞事故,進而導致連環車禍及2人死亡;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吳。

中院審酌,吳男車禍後立即打電話向警方報案,並主動通報事故地點與身分,符合自首減刑要件,但吳男疏未造成2人死亡,對死者家屬造成難以回覆的重大損害;考量吳男無前科,且犯後態度良好,與2名死者家屬均調解成立,積極彌補損害,被害人家屬也同意給予緩刑等情狀後,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吳有期徒刑1年5月、緩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