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站/文資都更共融 政策不能一刀切

臺北市中正區的華南銀行城內分行打算整修漏水,因窗框、騎樓牛腿等具文資價值,整修工程一拖三年還沒有下文。記者林伯東/攝影

文化資產是全民共享的公共財,面對人屋雙老窘境,大都更也是迫切課題,但兩件事碰在一起,就可能兩敗俱傷,要不是文資被一夕破壞,就是都更在文資審議過程被一拖再拖。面對問題,地方政府託付給審議機制,以免給自己惹麻煩;中央則扮演「禁拆」的衙門角色,看似有爲,實則漠視處處僵局,如何讓文資和都更共融、減少都更業主走冤枉路,亟待務實解方。

目前文資法對於保存文化資產,展現滿滿的「先禁國家」精神,例如都更等開發行爲中,發現疑似遺址時須馬上停工,主管機關應即刻調查、送審,未完成審議不得復工。城市文明是一連串文資堆疊而成,優先保護文資的思維無誤,但文資如何與都更、城市再發展共融共好的配套,有待精進。

國人面對地震頻繁、都更牛步的威脅,尤其幾次驚心動魄的強震之後,危樓慘況讓人們更願務實參與都更,政府也釋出法規、容積獎勵等誘因,試圖加速老屋都更,但地主整合不易、容積率限制「一坪換一坪」的可行性等多重限制下,都更推進不如預期,老屋卻繼續老化。

文資保存如今成了都更的另一道障礙,而且將時間、貸款利息等成本全由建商與地主承擔,其實並不合理。文資既爲公共財,理應由政府設想一套兩全其美的共融制度,並支付該付的成本,而非彼此互斥、卡關。

好比英國等深具歷史紋理的先進國家,透過文資分級與查詢系統,容許一般級的歷史建築在存續歷史價值的前提下,仍能改建成現代化建築,開發商在設計階段就知道「哪裡能動、哪裡不能動」,減少不確定性。

這些要靠政府及早啓動各地的文資普查,猶如地質鑽探資料般,提供蓋屋的科學依據;中央也要思考如何修法、調整政策,容許各種維護文資的手法與彈性,不是隻有「全留」或「全拆」的二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