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餵食視同飼主無共識 動保法修法擇期再審

目前國內收容所量能不足。圖爲示意。記者許正宏/攝影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逐條審查「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有立委提案,增訂全面禁喂流浪犬貓、定時定點餵食者等同飼主等規定。不過農業部長陳駿季表示,各界對本次修法並沒有達到高度共識,在有高度共識前,不宜貿然修正。由於朝野立委也有雜音,主席楊瓊瓔最後裁示,擇期再審。

本次動保法修正草案多達四十二個版本,其中對於餵養流浪犬貓、遊蕩犬衝突熱區等,最多討論。立委蔡易餘等人提案,新增定時定點餵食者等同飼主的認定。蔡易餘解釋,立法是希望餵食民衆負起責任,避免餵食的動物造成生命財產損失時無法追償。立委張雅琳則提案增訂主管機關公告遊蕩動物侵擾的衝突熱區。

不過,立委李坤城、郭昱晴則認爲,餵食行爲是否和遊蕩動物數量增加,有絕對連帶關係,這還需要釐清,熱區管理餵食和檢舉上,在全臺動檢員只有二九一人的情況下也恐不足。

立委鄭正鈐也表示,飼主的定義不只是價值的選擇,也包含技術面的考量,如果多人輪流餵食的話,很難知道誰纔是真正的飼主,這樣的認定和處罰,可能讓第一線人員無所適從。

陳駿季表示,修法首要考慮的就是可執行性,如果定時定點餵養被視爲飼主,但在執行面上不可能一直蹲點舉證,執行上會很困難,在有高度共識前,不宜貿然修正。

陳駿季還說,衝突熱區的新增需要有更多的科學基礎,也不建議本次修正就納入,但承諾會針對遊蕩犬的行爲模式有更多研究。另也將要求林保署評估合適的國有地,以增設收容空間。

臺北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顏士清表示,在源頭未解決的狀態下,新增的收容所很快就會爆滿,並佔用主管單位的資源,況且不應是由林保署提供自然環境來解決,而是應該尋求其他閒置場域,且不能危及民衆、生態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