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女嗆「有種你就摸啊」竟被醉友拉到巷子裡性侵 法官判他無罪
▲高雄女控訴被醉男拉到巷子裡伸狼爪。(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高雄一名男子阿忠(化名)被控對女同事強制性交案,歷經兩審審理,高雄高分院近日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原審無罪判決,理由是證據不足,難認定被告犯罪。
根據判決書,此案源於2022年6月,阿忠與一名女性同事(化名小美)在高雄某酒吧共事期間,發生性行爲。女方事後控訴遭阿忠以強勢手段壓頭並侵犯,主張非自願。
女方控遭強行侵犯 堅稱非自願
根據女方於警詢時的說法,案發當時兩人在酒吧門口聊天,阿忠酒醉後突然詢問能否摸胸部,因雙方認識多年,她便半開玩笑迴應「摸啊摸啊,有種你就摸啊」,未料阿忠竟將她拉至酒吧旁巷子,以激烈的方式親吻、咬她,並施以暴力行爲。
阿忠則始終否認有強迫對方,辯稱性行爲系雙方合意爲之。案發後,雙方於7月簽下80萬元和解書與本票,女方男友與友人林女均在場。檢方據此認爲阿忠有犯意,提出上訴。
法院審酌錄音內容,認爲阿忠在受對方男友長時間逼問下才表示「我有做出好像要強姦的動作」,難認定爲清楚自白。且女方對案發過程供述前後不一,從「被拉入」巷內變爲「被邀請進入」,也讓事發經過存疑。此外,女方表示,當晚僅飲用1至2瓶海尼根,自稱酒量非常好,「兩瓶對我來說就像水一樣」,可見其當時意識清楚,並進一步指出她在性行爲發生時曾有掙扎與反抗的行爲。對此,法院認爲,在女方意識清醒、具備反抗能力的情況下,是否仍能發生完整的強制性交行爲,存有合理懷疑。錄音與證詞存疑點 法院指難認定犯意明確
至於阿忠與女方之間的訊息對話,亦成審酌重點之一。女方曾傳訊息稱:「May I have your serious sorry? You did sex on me, right?」、「I just want a sorry」、「On 6/18 I said it seriously I'm not agree that time My power lower than you And I felt uncomfortable」等語,阿忠則回覆「I will make a serious sorry to you」。雖有顯示阿忠表達歉意,但法院認爲其並未明確承認有強制性交犯行,僅屬模糊迴應,無法判定其歉意是否針對所指控的行爲,因此不足以補強女方證詞。
此外,和解書的製作與簽署過程爭議多,三名在場人士對細節說法相左,難以證明阿忠完全理解內容並自願簽署。法官認爲整體證據未達排除合理懷疑,依罪疑唯輕原則,判決阿忠無罪。檢方上訴無理由,全案定讞。● 《ETtoday新聞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防治性騷擾及性侵害,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