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改輕判6月關鍵是立院一認定 她曝:將開啓潘朵拉盒子

▲新竹市長高虹安復職。(圖/攝影中心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捲入詐領助理費風波,二審判決出現大逆轉,僅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但貪污部分無罪,且根據高院說明,二審判決與立法院法制局認定助理費性質屬立委補助有關。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立法院說法就跟前陣子陳玉珍提出的修法內容一致,法制局爲什麼會出這份報告?是誰輕易把助理權益賣了?韓國瑜院長應該說明,且此例一開,未來就算立委找人頭、找家屬,將每月57萬的助理費全部納爲己有,根本也不違法。這纔是真正的「貪污合法化」。

對於高虹安的二審判決,王婉諭表示,會對臺灣政治造成非常深遠的影響。但這跟高虹安要「復職」無關,也跟「判決結果」本身無關。真正的關鍵,是法官做出這個判決的依據。根據高院公佈的說明,法官在審理過程中,除了申請釋憲外,也曾發函給立法院,請他們說明助理費的性質。

立法院回覆表示:「公費助理經費,是補助立法委員問政需要所須的財力不足」、「本質屬立法委員補助費性質」。王婉諭說明,白話來說就是:助理費,是立法院給立委的補助。這個回覆,是整個判決的核心。法官因此認定,即便高虹安確實有要求員工繳回薪資、浮報薪資,但因爲這筆錢本質上就是立委的補助,所以不構成貪污。二審纔會判決高虹安「貪污」無罪,僅剩「登載不實」成立。

王婉諭直言,立法院回函的說法,聽起來是不是有點熟悉?因爲這就是前陣子陳玉珍所提出的修法內容。陳玉珍意思就是:「公費助理費,本來就是給我立委的補貼,應該直接入帳給我就好,爲什麼要限制我怎麼用、規定我必須給助理呢?」爲什麼她的修法內容會與立法院立場一致?因爲這根本不是她自己寫的。

王婉諭指出,根據媒體報導,以及陳玉珍在政論節目上的迴應可以證實,其實這個法案,完全就是照抄「立法院法制局」的建議。那法制局爲什麼會出這份報告?立法院回函是誰簽呈的?到底是誰輕易的就把國會助理的權益給賣了?韓國瑜院長必須對這件事給出交代。

王婉諭表示,立法院對助理費的詮釋,她完全無法認同。以過去擔任立委的經驗,立委每年領到的補貼種類很多:差旅、油資、高鐵票。這些補貼雖然進入立委口袋,但每一筆仍要憑證、要紀錄,這才叫補貼。但助理費完全不是這樣。助理的薪水是直接匯入助理本人帳戶,勞健保掛在立法院。每個月都要提報名冊、薪資清冊,如果薪資沒有補滿上限,立法院也不會全額撥款。這怎麼會是立委的「補貼」?

王婉諭指出,至於判決中提到,立法院改成「撥給助理」是因爲稅務問題,更是完全理解錯誤。當初這樣改的真正原因只有一個:如果錢先進立委口袋,就會出現大量「中飽私囊」,根本不會真正流向助理。立法院這種詮釋方式,等於爲司法實務開了一條非常、非常危險的路。

對於此次判決,王婉諭表示,高虹安案相對「小」,一審認定的犯罪所得大約11萬元。但是如果此例一開,那立法院以後可能就不會再出現任何「詐領助理費」的貪污了。因爲既然這筆錢「本來就是立委的補貼」,那就算立委找人頭、找家屬,將每月57萬的助理費全部納爲己有,根本也不違法。這纔是真正的「貪污合法化」。

王婉諭直言,貪污的金額大小當然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怎麼守着那條界線:不能讓認真依法做事的人變成傻子,而讓挪用公帑的人反而取得正當性。否則,臺灣政治很可能全面沉淪。

王婉諭表示,自己向來不喜歡評論司法判決。對於她來說,不論判決結果如何,我們都應該尊重。不論這個法官的個人立場爲何、法律見解爲何,都相信他是依照證據說話、依法判決。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守護民主法治的精神,否則,司法就會一下活了,又一下死了。況且,本案尚在訴訟中,最後定讞的結果是什麼,誰也不知道。

王婉諭指出,但是,在這個判決中,立法院的回函內容,對於法庭判決實在造成太大的誤導。這會讓臺灣政治落入極爲危險的賽局。立法院長韓國瑜,必須出面說明。這不只是爲了守護上百位助理的權益,更是要阻止這樣的錯誤詮釋,開啓了臺灣政壇的潘朵拉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