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梨告贏馮語婷! 發文吐露「有人試圖讓我沉默」:看清所謂人性

記者蔡宜芳/綜合報導

網紅鳳梨(吳泓逸)在2023年遭「新一代女戰神」馮語婷開砲,他爲此一狀告上法院,在28日確定勝訴。鳳梨稍早也做出迴應,坦言面對兩、三年的長期抹黑,他選擇把是非交給法律,勝訴不僅是給支持者的交代,更讓他在看清人性的過程中,變得強大清醒。

▲鳳梨先前遭馮語婷連環開砲,雙方鬧上法院。(圖/翻攝自Facebook/馮語婷、鳳梨 吳泓逸)

鳳梨表示,自己這段時間以來,遭到一羣躲在螢幕後的有心人士試圖用造謠、抹黑及毀謗的方式捏造不實言論,讓他揹黑鍋,「或許是我說對了什麼或做對了什麼,所以有一羣人試圖要用這種方式讓我沉默,揹鍋的日子裡,我選擇把情緒收起來,把話留給證據,把是非交給法律。」勝訴後,他感觸良多,直言在承受誤解的過程中越發通透,也看清了所謂的人性,這場法律戰讓他反而更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更感謝那些背地裡傷害他的人,讓他變得更強大、更清醒。

鳳梨強調,發文並非要炫耀勝訴或落井下石,畢竟還有數個案件正在進行,且結果幾乎都是一樣的。他認爲,這些人可能還會繼續用同樣方式在網路上傷害他人,多幾條罪名或許影響不大,這次發聲單純是想給關心與相信他的朋友一個交代,「往後的路,我依舊專注做事、專注成長。至於那些莫名其妙的事,就讓它留在過去。做人做事,時間會證明一切。」

▲鳳梨告馮語婷誹謗、恐嚇勝訴。(圖/翻攝自Facebook/鳳梨 吳泓逸)

此前,馮語婷因在2023年指控鳳梨害女子墮胎,並曬出鳳梨和一名陳姓女直播主的私訊,被鳳梨一狀告上法院並爆料「馮語婷是男的」。經檢方調查,發現該私訊來源爲鳳梨的前女友罔腰擅自翻拍,並由高姓男子以「馮語婷」帳號發言恐嚇控訴,隨即依法將兩人起訴。全案經嘉義地院審理,罔腰被依犯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高男則拿出30萬和鳳梨和解,法官依高男犯散佈文字誹謗罪、恐嚇危害安全罪,應執行拘役50日,緩刑2年。

鳳梨社羣全文:

這兩三年來,有一羣人躲在螢幕後面,用造謠、抹黑、毀謗的方式,試圖要摧毀我並捏造不實的事加諸在我身上讓我揹黑鍋。或許是我說對了什麼或做對了什麼,所以有一羣人試圖要用這種方式讓我沉默,揹鍋的日子裡,我選擇把情緒收起來,把話留給證據,把是非交給法律。這一路走來才讓我越發通透,承受誤解、輿論、攻擊的過程中,也看清所謂人性,反而更清楚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這篇不是要炫耀勝訴,因爲還有好幾案在跑,但結果幾乎都是一樣的,也不打算落井下石,因爲我知道這些人還是會繼續用一樣的方式在網路上傷害其他人,畢竟四五條罪名對他們來說也沒什麼影響,我單純只是給所有曾經關心我、相信我的人一個交代,也謝謝一路上支持我的朋友,更感謝那些背地裡傷害我的人,讓我更強大、更清醒。往後的路,我依舊專注做事、專注成長。至於那些莫名其妙的事,就讓它留在過去。做人做事,時間會證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