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代理人約吃宵夜 載熟睡女房客上陽明山「伸手猥褻」
一名擔任房東代理人的陳姓男子,因處理租屋事宜結識女房客小雪(化名),兩人相約吃宵夜後,陳男竟趁小雪在車上熟睡時,兩度環抱她,更在陽明山區撫摸其胸部與私密處得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擔任房東代理人的陳姓男子,因處理租屋事宜結識女房客小雪(化名),兩人相約吃宵夜後,陳男竟趁小雪在車上熟睡時,兩度環抱她,更在陽明山區撫摸其胸部與私密處得逞。小雪驚醒後奮力抵抗,事後情緒崩潰痛哭,立即報警處理。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年2月。
判決指出,陳男與小雪是因租屋而認識,兩人僅是房東代理人與房客關係。去年9月28日晚間,陳男開車載小雪外出吃宵夜,小雪因服用藥物在車上睡着,陳男卻將車開到圓山大飯店停車場,趁機從駕駛座環抱小雪。小雪醒來後驚覺被抱,立刻推開陳男並下車抽菸表達拒絕。
陳男見狀後,假藉要帶小雪上陽明山看夜景吃宵夜,小雪信以爲真再次上車。兩人到超商買了食物在涼亭食用後,小雪因疲倦表示想回家,並在回程車上再度睡着。陳男竟將車停放在外雙溪路邊,再度環抱小雪,更不顧小雪醒來後推拒,強行撫摸其胸部與陰部得逞。
小雪返家後情緒激動,向姊姊哭訴「他超噁心」,並在友人協助下前往警局報案,指認時更崩潰大哭。法院審理時,陳男辯稱雙方有曖昧,撫摸時小雪未有激烈反抗。但法官根據小雪與友人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她案發當下就傳訊「他對我毛手毛腳」、「我不給他碰」等語,明確表達拒絕之意。
法官認定,陳男利用小雪信任,趁其熟睡、孤立無援時猥褻得逞,事後否認犯行、未與被害人和解,造成小雪心理嚴重創傷,因此判刑1年2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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