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動機 學者:追求社會關注
臺北地檢署15日舉行「1219專案」張文隨機殺人案偵結記者會。圖爲臺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曾揚嶺。(陳志賢攝)
北檢調查張文隨機殺人案,張文同學證稱,張有講要殺人,曾提及「想在死之前幹一票大的」,且他自保全公司離職後,與家人斷聯4年。檢方根據黃富源、許華孚、許福生等3位犯罪專家學者鑑定,認定張文並非行動型暴力及政治型恐怖攻擊,犯罪動機不是反社會人格的衝動型犯罪,而是結合高度計劃性,引發社會關注及造成社會震撼的「單獨犯罪表達式暴力行爲」。
檢警調查,張自民國109年起資金來源僅來自母親及其薪資,共198萬6961元,張於112年8月28日全數提領,迄114年12月19日案發前,可動用資金共96萬7438元。張自112年8月29日至114年12月19日共計844天的失業期間,個人生活支出平均每日約花445.9元,未見有其他組織、共犯挹注資金。檢警調閱3000個監視器影像、車辨紀錄、YouBike及悠遊卡使用紀錄,均爲張文單獨1人,顯示是孤狼式犯案。
檢警曾訊問張文的國中、高職、大學同學,軍中同袍、保全同事,均證稱張未受霸凌,發現張個性內向、木訥、壓抑,社交人際關係相當貧乏,另訊問張文的父母及哥哥,發現他與家人關係疏離,自保全公司離職4年,幾乎與家人斷聯。
檢警認定張長期以來與父母失聯,與手足疏離,家庭關係明顯斷裂、現實社交圈極度貧乏,處於極度疏離、社會孤立狀態。他因各階段的職場環境明顯適應不良,心理負荷大,出現防衛退縮及逃避行爲,離職失業後,更加疏離於家庭、同儕與社會,加深其反社會情節。
學者鑑定張的犯罪動機,認爲他長期縝密地事前準備及犯罪規畫,顯示張並非典型反社會人格所呈現的衝動性特質,他選擇人潮聚集公共場域及交通樞紐,是爲了追求象徵性發聲、引發社會關注及社會震撼爲目的之表達式單獨犯罪暴力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