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追女手法太下流 自誇「很大」還傳下體照給對方

彰化1名林姓男子傳下體照給心儀對象,遭對方提告後,彰化地院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30日。(孫英哲攝)

這樣追求心儀對象會不會太噁心?彰化1名林姓男子取得其心儀女子的LINE後,狂傳自誇其下體很大的訊息給對方,還稱其老婆就是看到他的下體後嚇到離婚,更離譜的是,他還自拍下體照傳給對方看,結果被報警逮捕。林男追女手法令人不敢恭維,也讓他被一審法官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被告林男因愛慕1名外形甜美的女子,在取得該女的LINE之後,於民國114年3月16日23時許至114年4月20日14時許,以LINE通訊軟體傳送「老婆是看到我的XX嚇到離婚」、「我的XX很粗大又很長,所以老婆纔會嚇到離婚」。

見對方無反應,林男雖傳「其實約你真正的目的是請你吃飯、逛逛街、喝咖啡、聊天」等正常訊息,但隨即又再傳「我有自拍XX照片,妳要看嗎」等不堪入目的訊息,甚至還以LINE傳送自拍之裸露下體照片給被害女子。林男的離譜行徑把被害女子嚇壞,結果遭對方報警逮捕。

林男對犯行坦承不諱,被檢方認定涉及《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1項之跟蹤騷擾罪嫌,偵訊後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理認爲,被告持續傳送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所載之訊息給被害女子,以此方式實施騷擾行爲,致被害女子心生畏怖,影響其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犯行實屬不該,惟念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無前科之素行,審酌後以犯跟蹤騷擾罪,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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